名城保护不能只靠规划

26.01.2014  18:51

  目前济南城里仍然保存着很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他们未来的命运如何,怎样让这些老建筑不再重蹈老火车站的覆辙,今年的济南“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仍在持续关注这个问题。

  “对古建筑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济南市政协委员张馨在提案《关于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建设发展特色古城的建议》中表示,古城文化保护应以保护文化遗存为主,旅游价值开发为次。而济南市政协委员杨冉一更是直言,“济南对古建筑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在杨冉一看来,济南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对于很多有价值的古建筑及百年民宅大院的保护,无章可循。“多年来对这类古建筑的保护漏洞很大,使很多有价值的历史遗迹惨遭破坏,令人惋惜,成了不可弥补的遗憾。”为此,他建议应尽快使残存的古建筑历史遗迹得到良好的管理和保护,如不引起重视,再过数年,长久积累的珍贵历史古建筑遗迹将会荡然无存。

  名城保护不能只靠规划

  上个世纪80年代,济南之所以能被评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得益于三大特色:一是悠久的历史;二是老城区内保存尚好的老街区、老街巷;三是有一个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即济南的泉。然而,在济南市政协委员赵勇看来,济南经过近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遗存,老的街区、建筑,被拆去了很大一部分,不能保留的不保留,能保留的也没有保留下来。

  谈到如何更好保护目前还幸存的老街区、老建筑,赵勇在提案中建议到,应该成立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组织,而“名城保护”不仅仅是规划局的事儿。对待具体实施保护工作,赵勇强调,要防止出现“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具体实施中一定要做到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

  此外,赵勇还建议,应再次对济南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严格普查摸底;如要拆迁老建筑,应通过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广泛倾听群众心声和意见。

  由政府牵头置换“历史优秀建筑

  “近几年,济南市通过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对部分历史遗存采取了一些积极的保护、利用措施。但这仅仅是济南丰富历史遗存的一小部分,更大量的历史遗存还没有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价值。”济南市人大代表刘奎建议,由政府牵头将济南市历史优秀建筑进行功能置换。

  刘奎认为,现在很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济南市的优秀历史遗存情有独钟,大量的社会资金有介入历史遗存保护和利用的原动力,但现实中缺少一个政策平台。因此,政府应牵头成立“济南市优秀历史遗存保护、利用领导小组”,由土地、规划、文化、房管等部门参加,下设“济南市历史遗存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对市区内可利用的优秀遗存进行合理评估,制定保护、利用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开社会推介,适合产权转移的项目,由土地、规划、房管等部门配合完善产权手续。李人杰 朱彩铃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