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已缉捕10名境外在逃人员 自愿回国自首者可依法从轻处罚

14.11.2014  00:3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13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11月13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猎狐2014”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2014年7月22日行动开始起至11月6日,不到4个月时间,江西公安机关先后从孟加拉国、日本、菲律宾、智利、香港等5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名。加上今年上半年江西公安经侦部门缉捕的5名境外在逃人员,今年以来江西共缉捕了10名境外在逃人员。

  据悉,“猎狐行动”开展以来,江西已有3名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警方投案。下一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将加大缉捕力度,全力打赢境外追逃这场硬仗,决不让外国成为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

  警方呼吁,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应尽快放弃“境外就是法外之地、境外就是避罪天堂”的错误认识,主动在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自愿回国投案自首的,警方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通气会上,还对南昌、上饶、吉安、九江、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等地涉及的5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南昌市青云谱公安分局成功劝返境外经济逃犯张某某

  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近日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督促潜逃至日本的境外逃犯张某某归案。

  2014年4月,南昌市青云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多名群众报案,反映2012年至2013年间,他们通过秦某办理出国务工,秦某共收取了他们200多万元的办理出国务工费用,但这些人均未能出国务工。接到报案后,青云谱经侦大队经过初查,发现秦某在未取得对外合作劳务资质的情况下收取工人费用,以商务签证的形式办理出国务工。

  2014年5月8日,青云谱公安分局以秦某涉嫌非法经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秦某进行刑事拘留。秦某归案后供述其伙同张某某共同实施犯罪,但是,在查找张某某时,发现张某某之前临时租用的办公场所已人去楼空。青云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调查发现张某某于2014年7月22日出境潜逃至日本。

  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后,青云谱经侦大队将缉捕境外逃犯张某某的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办案民警深入走访调查得知张某某母亲20年前改嫁到日本已加入日本国籍,现定居日本。侦查员联系到了张某某的母亲三浦XX,确认张某某案发后潜逃至日本。

  为了将张某某缉捕归案,办案民警多次上门先后找到张某某的生父、妻子、姐姐做工作,督促张某某早日归案。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2014年10月9日,张某某从日本东京回到南昌投案。

  目前,此案还在办理中。

   案例二:上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缉捕境外逃犯吴某某

  上饶市公安局于9月23日上午,在深圳罗湖边防检查站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将香港籍境外逃犯吴某某缉捕到案。

  2014年3月,周波等人来上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因吴某某是香港人的身份,周波等人相信吴某某所说的一起合作开港货公司的名义,分多次给了吴某某投资款共190万元。吴某某收到这些投资款后却不知去向。接到报案后,上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开展初查,于2014年7月28日以吴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发现吴某某以合作开港货公司的名义,收受投资款共190万元后卷款潜逃至中国香港。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后,上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加大了查缉工作的力度。经调查得知吴某某将在9月23日从罗湖口岸入境。2014年9月23日上午,上饶市经侦支队在深圳市罗湖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入境大厅成功将吴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

   案例三:永新县公安局成功规劝境外逃犯蔡某某

  近期,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潜逃在孟加拉国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规劝回国投案自首。

  2014年6月16日,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吉安市国税局报案称:“2013年7月至8月,永新县宝佳服饰针织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巨大,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4年6月24日,永新县公安局以蔡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后发现,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永新县小屋岭工业园区借江某某的身份为法人代表,成立了永新县宝佳服饰针织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幕后操纵,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厦门市通阳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销售额为2397925.26元,税额为40余万元。

  永新县公安局侦查员通过各种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发现蔡某某已于2014年3月31日潜逃至孟加拉国。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侦查员多次来到蔡某某的家中对蔡某某的父亲做思想工作。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蔡父劝其儿子蔡某某于9月22日回国投案自首。蔡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四: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缉捕境外逃犯杨某某

  近期,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不懈努力,最终将潜逃在菲律宾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

  2014年4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11名群众报案,控告杨某某(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且自2013年10月开始联系不上其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接到报案后,侦查员通过开展大量的案件调查和取证后发现,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一分、月息一分五、月息一分八等利息为诱饵,先后向高某某、吴某某、芮某某、闵某某等11人进行借款,借款总额高达104万元。除去杨某某偿还的本息213240元左右以外,杨某某共造成受害人826760元左右的实际损失。

  2014年5月14日,九江市公安局以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通过各种方式寻找杨某某的蛛丝马迹,但是杨某某的反侦查意识特别强,杨的丈夫和小孩不知所踪。在案件陷入僵局当中,侦查员回想起报案人高某某曾经说起过杨某某在菲律宾马尼拉曾经做过市政工程。侦查员围绕这一案件细节进行调查,发现杨某某已于2014年5月17日通过深圳皇岗口岸前往菲律宾,杨某某的儿子也于当天和杨某某一起去了菲律宾。

  在确定了杨某某的落脚点和藏匿地点后,侦查员迅速将案件信息层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因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躲藏在国外,涉及境外追逃,需要公安部来统一协调追捕。9月26日,公安部赴菲工作组依据九江经侦支队提供的信息,经过三天三夜的工作,最终在菲律宾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2014年9月29日晚8点在菲律宾马尼拉Solaire Resort Casino(晨丽度假城)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顺利抓获,杨某某被抓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4年10月17日,杨某某被押解回国。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五: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劝返境外逃犯邹某

  2014年10月30日,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会同黑龙江牡丹江市公安局成功劝返一名潜逃智利的经济逃犯邹某。

  2008年元月19日,智利JSP公司的总经理孙某某(江苏省宝应县人)因要回中国休假,便委托犯罪嫌疑人王文锋(已判刑)保管JSP公司仓库中27424双休闲皮鞋,同时移交了15张银行支票(支票的收款人为孙某某)和一张欠条,总价值7685余万元智利比索,折合人民币114万余元。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

  同年元月23日,孙某某乘飞机回国后,犯罪嫌疑人邹某因孙某某要辞退他,便决定报复孙某某,于是说服犯罪嫌疑人王文锋与他一起将孙某某移交的JSP公司仓库中的所有休闲皮鞋全部低价卖给智利商人,同时邹某指使王文锋欺骗银行支票的开票人,谎称孙某某回中国不再返回智利,并以孙某某已答应将支票上的钱作为工资支付给他们的理由,要求开票人收回原支票,重新开具未填写收款人的银行支票,然后邹某指使王文锋填上“王文锋”名字后到银行将支票支取。

  两人通过卖鞋和支取支票共获得赃款3000多万智利比索,折合人民币44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邹某和王文锋各分得1500万智利比索。2008年3月初,王文锋将1500万智利比索兑现成1.2万欧元和1.5万美元鞋款潜逃回国。

  2008年6月3日,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以邹某、王文锋(已判刑)涉嫌职务侵占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开具了刑拘证,但邹某一直潜逃至智利。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立即组织专案组人员前往黑龙江牡丹江市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上门做好邹某家属工作,争取邹某回国自首。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邹某直接与专案组人员通话,表达了投案的愿望。

  在公安部的积极协调下,智利时间2014年10月27日17时15分,邹某乘坐飞机先后经法国巴黎、韩国首尔,并于北京时间10月30日下午2时飞抵黑龙江牡丹江市回国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