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名大学生合伙盗商品 法院从轻判决挽前程

03.03.2014  15:17

  沈阳两名在校大学生利用勤工俭学做超市收银员之际,伙同10余名同学内外勾结盗取超市内商品。案发后,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警方和法院依法从轻对其进行处理判决。日前,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河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犯罪大学生被单处罚金释放,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大三女生盗超市上法庭

  今年1月2日,身为沈阳某大学的大三女生吴慧身着便装来到了沈河区人民法院被告席接受审判。之前,吴慧利用在超市当收银员的便利条件,伙同同学盗取超市商品被警方抓获,后被取保候审。

  22岁的吴慧,家住东港农村。因家境贫寒,利用节假日去勤工俭学挣取学费和生活费。去年3月,吴慧应聘到沈河区一大型超市从事收银工作。收银过程中,吴慧发现超市存在安全防范漏洞,其安检门安装在收银台处,商品未结算通过安检门按理说会自动报警,可该超市未结算商品通过收银台时却不报警。于是,吴慧将情况告诉给了同学,几人商量可以利用这个漏洞从超市里偷些日用品等出来。

  去年3月21日、23日、25日,5名同学先后三次利用吴慧值班之机前来选购商品。选购完商品后,5人拿着这些商品专门选择到吴慧负责的收银台进行结算。吴慧只对少部分商品进行了扫码结算,却对其他食品、饮料、洗化用品等在内的大部分商品予以放行。事后经鉴定,这些物品价值3086元。

   10余名大学生合伙盗商品

  主审法官透露,吴慧一案是因为吴慧同在这家超市从事收银工作的另一名同学刘福案发而暴露出来的。刘福是吴慧的大学同学,也来自于贫困家庭,来到超市勤工俭学从事收银工作,其涉嫌盗窃4000余元商品。

  超市防损部和保安部发现超市商品总丢失,加强了巡查力度。防损部在跟踪顾客购物过程中,发现有一名顾客购买了价值400多元的物品,结果在结算时只交了20多元,这个价格还不够买一件商品的。随即,保安部和防损部展开调查,发现了这两名隐藏在超市里的“内鬼”。

  超市报警后,警方将吴慧等人带回派出所审理。其他参与盗窃的10余名同学由于犯罪情节轻微,经教育后予以释放。吴慧和那名男同学被刑事拘留,后全被取保候审。

  法院从轻判处挽救学子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吴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吴慧和刘福犯盗窃罪,单处罚金。随即,吴慧和刘福被当庭释放。

  按照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处罚金,相对而言,吴慧和刘福的刑罚比较轻。

  主审法官解释称,如果只是简单地将吴慧等大学生判处实刑,那么这两名大学生的前途就全完了。法律不仅在于惩处,更要重于教育和挽救。考虑到两人均系在校大学生,又是初犯,在案发后不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而且还有悔罪的表现,主动全额退赃并积极缴纳了罚金。因此,法院从轻判决。(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