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厅腐败案:20名官员落马 分赃不均互告状

24.11.2014  17:51

2014年6月2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冯伟林浑身瘫软,面色惨白。

16页的判决书,记录了冯伟林的138笔受贿事实。

冯伟林是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2011年8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经司法机关查实,受贿4380.9万元。

冯伟林是湖南省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中的一员。经湖南省纪委调查,交通系统湖南交通厅腐败案:4厅官16处官落马 分赃不均互告状

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省交通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副厅长邹和平、副厅长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

这样的“塌方式腐败”触目惊心!

染指工程,人人分羹

要想拿到工程,必须要有领导打招呼。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中已经成为“显规则”。省交通厅的大小干部,都想方设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时甚至会出现因为分赃不均,互相告状的闹剧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总里程达5084公里,在建总里程达1300公里,建成和在建里程数位居全国前列。

辉煌的业绩令人赞叹。然而,在这背后,一群贪得无厌的“路蠹”却借高速公路建设的“东风”,肆无忌惮地贪腐,互相攀比又互相掩护地大发“公路财”!

要想拿到工程,必须要有领导打招呼。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中早不是“潜规则”,几乎已成为“显规则”!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和李晓希,以及一些手握权力的处长和项目经理们,都想方设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把工程当成“唐僧肉”,利用一切机会从中分“一杯羹”。

陈明宪通过中介人出面联系有中标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亲自出面向省内高速公路项目招投标负责人打招呼,帮助朱某、张某、胡某承揽土建业务12亿元。冯伟林为刘某、唐某承揽土建业务21亿元,并在多条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中,为数十家公司及个人牟取巨额利益。邹和平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财产保险公司在9条高速公路工程上承揽保险业务,帮助工程建设商承揽高速公路相关电脑、ETC建设项目。李晓希在多条BOT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管理过程中接受请托,为请托人所在公司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其子先后数十次收受他人财物。

由于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李晓希等人纷纷插手高速公路建设,常常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几个人都打招呼的情况,甚至闹出因分配不均领导之间互相告状的闹剧。

2006年,邹和平帮范某打招呼,在邵怀高速公路上拉隔离栓工程。范某在招标中排名第一,但工程最后给了招标中排名第二的陈明宪弟弟做。范某和邹和平非常生气,范某要去告状,邹在背后支持。见事情闹大了,怕丑事因此曝光,邵怀高速项目经理蒋鹏飞专门请邹和平吃饭解释,说那个项目陈明宪也打过招呼,请他出面制止范某告状。最后,只得又给范某安排了一个附属工程项目做,此事才算平息。

为了利益“均衡”,冯伟林当上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后,经常出面协调利益之争。2007年左右,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保险业务统一管理,在分配汝郴、郴宁、宁道三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邹和平跟冯伟林打了招呼,要求给某保险公司做,但因此前业务已分配好,不好再更改,最后该公司没有拉到业务,邹和平非常生气。为了平息邹和平怨气,在安排新溆和溆怀两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冯伟林特意叮嘱经办人,必须要将这两条路的保险业务给邹和平推荐的保险公司做,邹和平这才满意。

为了不闹出“大事”,冯伟林特意召集项目经理“约法三章”:一是如果上面领导打了招呼的,不要以我的招呼为主;二是同一个标段有几个领导打招呼的,项目经理自己去协调好;三是至少每条路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标段不是打招呼中标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如此贪腐,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些中层人员当然不甘落后。湖南省怀通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佘小年接受某公司请托,为其承揽到了怀通公路第25标段工程,一笔就收受了对方好处费上千万元。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彭曙和副经理胡浩龙,贪污、受贿金额达上亿元。由于贪得无厌,大家背地里都称之为“彭鼠”、“胡耗龙”。

操纵招标,“量体裁衣

要想大发“公路财”,必须牢牢掌控重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陈明宪、冯伟林等人从操纵工程招投标入手,“发明创造”出了“串标”、“围标”和“清标”三步工作法,使得全省高速公路公开招投标成了一种摆设,蜕变成一种“权力变现”的集体狂欢。

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就必须公开招标。在湖南,凡是想在高速公路工程公开招标中中标,就必须事先找到冯伟林或陈明宪等人打招呼,冯伟林或陈明宪等人就指示或授意下属事先将要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告知请托人,请托人得到准确信息后,选取其中的一个标段并告知冯伟林,这便是“串标”。

随后,请托人再花钱组织一批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报名投标,然后在每个项目资格预审前,将这些花钱雇来的企业名单交给冯伟林,同时注明自己想要中标单位的名称,让冯伟林给项目经理打招呼,确保这些雇来的企业尽可能多地通过资格预审,这样就可以对自己想中的标段进行“围标”。如果没有完全“围死”,还有其他企业也进入了最后投标圈子,则必须在正式投标前,与其他通过的企业进行协商,给予他们一定金额的补偿,让他们配合围标。

所谓“清标”,就是在资格预审时,已听冯伟林打过招呼的项目经理,把资格预审名单统计表给有关人员预审时,先将打了招呼的单位画了钩,没打招呼的画了叉,然后告诉预审人员要确保画钩的单位通过预审,画叉的单位要尽量找问题将它们清出去,这就是“清标”。

通过“串标”、“围标”和“清标”三个步骤,表面上,整个招标过程非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则早已“量体裁衣”,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当场监督,也根本发现不了问题。

陈明宪在忏悔书中说:“为了给请托人清除招标障碍,有时候我甚至以一个招标书里面某一页没有盖章为理由,将投标人拒之门外。

冯伟林事后交代,他打招呼中标的17条公路45个土建标段,无一不是通过“串标”、“围标”和“清标”的方式中标的。

前台”玩权,“后台”收钱

交通工程项目利益如此之大,来钱又是如此容易,陈明宪、冯伟林等人自然不会让“肥水流入外人田”,但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们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让最亲近的朋友、情人和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中当“二传手”,他们在“前台”玩权,特定关系人在“后台”收钱。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先由特定关系人与项目承建商事先约定分成方式或好处费金额,然后通过打招呼让约定的承建商中标,再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冯伟林担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后,对弟弟冯冠乔说:“现在我当局长了,你到高速公路上做点事还是可以,机会也有,但是你自己不要出面。”2009年,冯冠乔为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来找冯伟林帮忙,冯伟林叮嘱冯冠乔:“有事别直接找我,别人看见了不好。你别出面,你跟别人联手,让别人来找我。

冯冠乔心领神会,找到王某商量合作,由冯冠乔负责向冯伟林转达请托,不参与施工,但分一半利润。冯伟林多次接受冯冠乔转达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王某中标数个工程,使其获得9.83亿元工程合同。冯伟林伙同冯冠乔由此实际获得1700多万元的好处费。

看到来钱如此容易,冯伟林妹妹冯霞也按捺不住。冯伟林多次为她打招呼。到最后,冯伟林感到这种变味的亲情越来越沉重。他在交代材料里写道:“感觉亲情与友情,像一根根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勒得我几乎无法呼吸。”此时,冯伟林想从绳索里逃出来,却已无能为力,甚至,他越挣扎,绳索套得越紧。

冯伟林招架不住了,他感到了恐惧,多次产生了辞职的念头。在接受调查期间,他忏悔道:“我爸妈在世时,我曾向他们保证要带着弟弟妹妹吃好饭,但现在,我却带着他们一起吃牢饭。

陈明宪、李晓希、邹和平在伙同家人或亲属受贿的手法上与冯伟林如出一辙,他们都是要求家人或亲属在背后操作。

陈明宪在伙同其妻周茜、其妹陈明珍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时,要求周茜不要出面,要求陈明珍尽量少出面。然后找到与其关系密切的朋友刘某某、周某某商定,由刘某某联系投标单位或个人,陈明宪出面帮助中标,刘某某、周某某收取“业务费”,刘某某负责保管,等陈明宪退休后,三人平分“业务费”。陈明宪还特别叮嘱刘某某、周某某小心操作,别出事,要“找间房子,多买几把锁,锁起来”,保管好“业务费”。

李晓希伙同儿子李钡在高速公路上插手保险业务时,最开始也是反复叮嘱李钡不要直接跟项目经理联系,只要李钡告诉自己保险公司想要哪条路的业务就行了。

邹和平儿子邹颖则入股侯某、戴某和阳某合伙经营的一家花木公司,每年可分取红利。邹和平告诉邹颖:“别出面跟他们搅在一起,更别入股,拿点好处费就算了。

面对着轻松就可以拿到手的好处费,陈明宪、冯伟林等人的家人和亲属哪能克制住自己心底无穷的欲望,甚至到了最后,面对金钱的诱惑,陈明宪、冯伟林、李晓希、邹和平等人不仅管不住自己的亲人和家属,就是连自己也管不住了。

大权独揽,唯我独尊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不分,权力集中。冯伟林的官方头衔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湖南省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高速公路投资集团董事长。他手握重权,时常每天要批两三个亿出去,对钱已经完全没有概念。别人送来的钱,在他眼里就是一个符号。

权力这根魔杖,让省交通厅这群“路蠹”迷失了方向,直至变得疯狂。在他们分管的范围里,他们就是皇帝,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比如,为了达到控制人从而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目的,在干部任命上,他们先只任命高速公路建设筹备组长,等完成土建招标后,听话的就任命为经理,不听话的就不让当经理。所以,筹备组长必须听他们的招呼。如果哪个胆敢不服从,则给予无情打击。

唐某凭着与冯伟林过硬的关系,同样在怀通高速做水泥供应业务,大家对此都睁只眼闭只眼。2006年,冯伟林帮唐某在娄新高速获得一个土建工程,唐某向冯伟林打小报告,说娄新高速总监肖建秋有点为难他。冯伟林就以肖建秋与总经理陈勇鸿闹不团结为由,将肖建秋调开。

陈明宪则更霸道,他给某高速公路筹备组组长张某打招呼,要张某将工程给自己亲属做,由于陈明宪亲属做的标书太差,根本无法摆到台面上,因此没能中标。陈明宪大怒,大骂张某:“不识抬举,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结果,张某一直没能当上项目经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群“路蠹”无视党纪国法,嚣张跋扈,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