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江西省380名干部栽在红包上

19.05.2016  19:37

18日,中纪委网站通报我省2起典型案例,其中,宜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苗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所送礼金1.1万元、购物卡9500元,被免去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万余元,让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丢了乌纱帽,此消息一出,引发关注。当日,记者梳理发现,中纪委点名通报了我省10余名干部因收礼金红包被免,其中有的干部收了500元红包,仍被免职。
我省被通报官员多为科级干部
记者发现,2014年以来的中纪委网站通报案例中,我省至少有10多名领导干部倒在了小额礼金红包上。这些领导干部中,以科级干部为多,像陈苗圃这样,既是正处级领导干部,又是单位一把手的,非常少见。不过这些领导干部中也有厅级领导干部,如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原副厅长陈祥云;也有类似乡镇中学校长这样的基层干部,如兴国县古龙岗镇古龙岗中学原校长黄勇。
两个常见红包数额范围

2000-3000元
如南昌县蒋巷镇采砂办原副主任熊火保(2100元),星子县文体局原局长夏茂臣(2500元),横峰县审计局固投股原副股长、基建审计中心原主任高蕾(3000元)等。
1万-2万元
如南昌市青山湖区农水局原副局长华建良(1.5万元),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原副厅长陈祥云(2万元)等。
也有低至500元的,如瑞金市九堡镇中学原党支部书记、原校长李峰,因为收受学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红包”500元被免职。

专项治理两年多收到违纪款2.19亿
据悉,2013年9月起,我省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并明确: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无论是收“红包”的还是送“红包”的,一律严格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政策,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有职务的丢“帽子”、无职务的丢面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
两年多来,全省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等违纪款2.19亿元,查处“红包”问题321个,处理380人,省纪委先后14次通报31起典型案例,形成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震慑力。今年前3个月,全省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等违纪款929.64万元,处理53人。
今年,我省结合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在“红包”治理上持续发力,重点推进公安、交通、环保、住建这四个系统的“红包”治理工作,主要突出交警、消防、基层民警、运政执法、出租车管理、治超治限、环境监察、环境评估、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和对象。

对红包治理不松懈不走过场
陈苗圃被免职,并被中纪委网站点名通报,这释放出来啥信号?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明认为,更多的是说明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对红包治理不松懈、不走过场,实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常态化。红包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中重要的政策内容,既需要集中式的红包治理,也需要法制化、制度化,并使政策的执行部门专门化,如明确是纪委纪律监督的责任和党委的主体责任内容,才能保障常态化的实现。中纪委的通报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的正是这种党规党纪监督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