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32名省部级以上贪官落马
从2008年1月至今年8月,32名省部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0月22日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布了这一数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介绍,最高检上一次就反贪污贿赂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是1989年10月25日,距今时隔24年。
32“大官”落马
曹建明介绍,从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从时间上看,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曹建明介绍,检察机关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曹建明介绍,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
同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曹建明报告所提及的32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蒋洁敏最早是今年9月1日早上10点58分,被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按照惯例,当时应该尚未进入司法程序。
多涉房地产
曹建明在报告中介绍,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56963件。此外,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确保政府投资安全,2009年9月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575件。
著名公共管理学者,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定明捷分析,从曹建明的报告中能看出,最近5年中,房地产和与之相关的土地转让、工程建设等领域成为公务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重灾区。
而根据有关报道,自2000年起,14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100人左右,其中共有5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这就意味着,一半的落马省部级高官或多或少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据官方公开信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他们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
公开的信息显示,李春城、周镇宏、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刘铁男、季建业的落马,都或多或少涉及房地产,郭永祥、蒋洁敏暂时未看出与房地产有明显交集。
打“老虎”“苍蝇” 初见成效
曹建明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同时,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也初见成效。按照中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办案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促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围绕灾后重建、南水北调等37904个重点工程项目,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建立2727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创作推广廉政宣传短片、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此外,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共受理查询311.9万余次。检察机关还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