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向设区市选派首批10名规划督察员 督查规划实施情况

27.12.2013  18:41


省住建厅厅长陈平为省城乡规划监察员发放聘书(记者陶望平 摄)

  今视网12月27日南昌讯(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12月27日上午,今视网记者从江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培训)会上获悉,为保障各地城乡规划实施到位,制止擅改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首次聘任了聂新民等1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从明年1月起派驻10个设区市(南昌市已由住建部派驻),对城乡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等工作进行督查。


江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培训)会现场


  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到设区市,可以通过监督规划严格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促进城市的科学发展。12月27日上午,今视网记者从江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培训)会上获悉,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次聘任聂新民等10名省城乡规划监督员,派驻10个设区市(南昌市已由住建部派驻),对城乡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等工作进行督查。

  受江西省政府委托,江西省住建厅厅长陈平为聂新民等首批10名省城乡规划督察员颁发了聘书。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聘期为2年,聘任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国家住建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在会上表示,规划工作仅仅编好是不行的,还得实施好。“我们的总体规划有一个问题,精确性、指标性、计划性、可控性、可督察性还显得不够。”王早生认为,一个规划在编制、审查的时候,要先明确哪些地方是禁建区、限建区,再来研究功能分区。王早生指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有利于及时制止擅改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各地城乡规划实施到位。

  江西省住建厅曾绍平副厅长表示,此次选派的10名城乡规划监督员,大多曾经长期在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比较扎实的业务能力。曾绍平副厅长要求,城乡规划督察员要看得懂规划,要了解和掌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要找得到问题,要摆正位置,做好督、察、帮的工作。

  据悉,住建部从2006年开始已经陆续向103个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了116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基本覆盖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每年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苗头200余起,避免了规划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