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聘任20名责任督学和75名责任督学助理

12.06.2014  11:26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专业化教育督导队伍,上饶县为全县中小学校聘任了20名责任督学和75名责任督学助理,聘期为3年(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

  据悉,此次聘任的20名责任督学是从该局机关干部中挑选的一批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股级干部来担任,75名责任督学助理是从全县各小学校级领导中择优选用的。责任督学将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在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活动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的有关事项等十项内容实施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助理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责任督学做好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典型经验或者突出问题,责任督学将采取督导报告的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