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方海外“猎狐” 102名重大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28.09.2014  11:44

27日16时许,一架TG614航班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国警方在泰国执法部门配合下先后抓获的四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昨天从泰国曼谷被顺利押解回国。至此,在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落网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已达102名。

据悉,这是“猎狐2014”海外追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国警方第四次赴泰国集中缉捕。前方工作组克服生活、语言等各方面困难,在我驻泰使馆警务联络官和泰国执法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先后抓获涉嫌贷款诈骗犯罪潜逃长达10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庞某,骗取银行贷款6700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虚假的电信购销合同涉嫌合同诈骗40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龙某等4人。截至目前,“猎狐2014”工作组已从泰国抓获遣返16名重大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在机场迎接前方工作组回国。他指出,海外追逃是中央加强惩治腐败、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步骤,公安部、最高检等相关部门近期分别针对经济犯罪追逃、职务犯罪追逃作出重要部署,目的就是形成合力,打击犯罪。他表示,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潜逃到哪里,无论潜逃多久,公安机关都有信心有能力将其缉捕归案并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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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高检就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做出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表示,检察机关要坚持境外、境内追逃一起抓,追逃、防逃一起抓,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邱学强指出,在境外追逃之外,对境内追逃要做到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对本地区潜逃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案制定抓捕方案,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力争尽快缉捕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潜逃人员;在强化追逃之外,要切实增强防逃意识,建立健全防逃预警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情报信息交流,做好犯罪嫌疑人潜逃风险评估,周密制定防逃预案,坚决切断犯罪嫌疑人的潜逃后路。

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自身追逃追赃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高检院的平台作用,健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积极运用反腐败公约和国际合作机制,形成追逃追赃工作合力。(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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