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供应商行贿11名铁路干部 涉全国多个铁路局
原标题:设备供应商行贿11名铁路干部 涉全国多个铁路局
近日,北京市四中院终审裁定,北京铁路局天津机务段原段长秦某因犯受贿罪获刑3年。据法官介绍,行贿秦某的是北京一公司法人王某,其为了让自己公司在铁路设备采购时中标,曾向包括秦某在内的11名铁路局干部行贿,涉及全国多个铁路局。
目前王某已经因行贿罪被判刑,铁路局涉案11名干部也陆续被法院判刑或者正接受处理。
安监组长受贿3.8万元获刑3年
53岁的秦某案发前是北京铁路局天津机务段段长(正处级)。据检方指控,2006年和2008年,秦某在担任北京铁路局安全监察室机辆监察组组长期间,利用申报铁路救援设备采购计划、担任议标评委和配置救援设备的职权,在北京铁路局从北京开锐创先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后,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法人王某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3.8万元,王某归案称,他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2014年12月,铁路运输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3年,秦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近日,北京市四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行贿人获刑牵出多起受贿案
在案证据显示,北京开锐创先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是一家私人公司,经营铁路救援设备等。
2014年,该公司法人王某因向南宁铁路局6名工作人员行贿,被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认为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案情,属于自首,因此对其从轻或减轻了处罚。
王某获刑后,又引出她行贿的其他5宗案件,其中除了北京铁路局的秦某受贿案外,还有曾任济南铁路局运输处设备科协理、济南铁路局企业自备车运输服务管理所协理、调研员的姜某受贿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供电段原副段长刘某受贿案、曾任成都铁路局供电处安全设备科工程师的张某受贿案。
目前,这11名因王某行贿而落网的铁路干部,已经陆续被法院判刑或者正接受处理。
行贿主要是采购成功后给回扣
在这些招投标采购中,王某表示,她给铁路部门负责人的回扣是个人行为,即个人对个人,不需要发票,也不需要入账,在每次采购合同成功后,她会按采购合同金额的3%或5%左右给予对方回扣。
在采购过程中,王某确实因此得到了不少的便利,除了秦某曾支持王某采取议标以外,南宁铁路局安全监察室行车安全室主任、安全监察室副主任曾某还曾帮助王某,让开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独家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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