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孕妇在景德镇“组团”盗窃 刚伸手即被抓

25.07.2014  11:04

  本报讯 叶青 何小邦 新法制报记者陈旻希报道:4名孕妇预谋“组团盗窃”,还把一名年仅11的小女孩拉下水。结果,刚做第一单就被抓个现行。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田某、吴某、蒋某和何某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目前,犯罪嫌疑人在其家乡湖南被监视居住。

   90后孕妇“组团”盗窃

  田某是湖南人,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

  2013年9月,怀孕的田某叫来几名怀有身孕的90后同乡吴某、何某和蒋某,说孕妇是特殊群体,提议“组团盗窃”。经商议后,田某等人决定到景德镇实施“赚钱大计”。为了确保成功,蒋某还叫上了自己11岁的亲妹妹小萍(化名)。

   指使未成年人偷钱

  9月27日上午9时,田某等一行5人来到景德镇市曙光路的水果批发市场,决定对一家名为“余记”的水果店“下手”。

  “老板,给我来些枣子。”田某、吴某叫来老板,并和老板攀谈起来。与此同时,蒋某、何某叫来店老板娘,询问水果价格。其间,蒋某向小萍使了个眼色。小萍随后悄悄走进水果店内,拉开抽屉,将抽屉内的一大叠钱全部拿走。

  由于小萍是第一次作案,神色十分慌张,店老板娘觉得不对劲,马上进到店内发现抽屉中的钱不见了,立刻叫喊着“有人偷东西”,但何某、蒋某及小萍已乘“的士”逃走。水果店夫妻二人将还未来得及逃离现场的田某、吴某带到了公安局。

  当晚,何某、蒋某及小萍在贵溪一家宾馆落网。经查,她们盗窃的金额达5.3万余元。

   4名嫌犯被监视居住

  该案移交至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依法讯问4名犯罪嫌疑人。最初,犯罪嫌疑人坚称没有偷钱,但当看到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时,4人不再否认犯罪事实,却对盗窃行为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2014年6月12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4名犯罪嫌疑人已在其家乡被监视居住,有3名嫌犯已生下孩子,另一名即将生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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