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君龙:上学儿子“领”工资,副县长很牛?
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其他县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目前,其子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已全额上缴,任教训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南方都市报》1月5日)
这是中共渭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报的全市2013年以来查处的11起贪污腐败典型案件之一。能够查处这样的“小老虎”,实则是令人拍手称快。这不仅打击了“老虎”、“苍蝇”们的嚣张气焰,也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也起到了威慑作用。
当副县长的老爸居然能够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还在上学读书的儿子办理工资关系,并在长达19个月的时间里从财政领取“工资”45096元,性质之恶劣、行为之卑鄙实在是让人膛目结舌。19个月,45096元工资,平均算下来一个月也得3000出头,看来这工资关系办的还挺“靠谱”。不知是什么级别,科员?副科?正科?还是处级?一个还在学校里读书的学生,居然能够平白无故地从国家财政资金里面“预算”工资,而且领取得如此顺利,其中猫腻让人匪夷所思。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财政工资是是国家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对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的一种报酬。可见,这个在校学生既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也并对国家公务未付出辛勤劳动,那何德何能可以领取国家财政拨付的工资报酬呢?稍微能够“牵强附会”的是,这个在校学生的老爸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且为国家公务付出了“辛勤劳动”,是当副县长的老爸自己觉得国家给他发的工资偏少呢还是觉得领导干部就应该可以多领取点“工资”?所以才给自己读书的儿子也办了个工资关系,分担一点国家的财政工资?
当然,笔者还不得不佩服这位副县长的眼光以及长远打算。既然已经办理了工资关系,那是否就意味着细水可以长流?等儿子毕业了,理所应当就属于公务员了,也不用通过千军万马争夺的独木桥,更不用论资排辈比工龄了。这能比吗?读书那会就兼任着公务员呢,一边为自己读书,一边为国家公务繁忙,想不给他点个赞都不行啊!其实,这样下来比副县长老爸贪污受贿个几十万要划算得多,一方面儿子工资照领(虽然每个月不是很多,但是细水长流啊,细算下来得是个大数目),另一方面连儿子将来的工作问题都不用发愁了,一举两得、一石二鸟,实在是高啊!
当然,更高的还在于此办法虽然老土,但却风险性很小。试想,贪污受贿个几十百把万就不仅仅是党内警告处分吧?还有可能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介入调查呢,在严重点还可能入刑呢。副县长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法为自己的儿子谋前程,就算是东窗事发,也仅仅是个“骗取国家资金”的罪名而已,加之数额不大,付出的代价也相对较轻。如果没被发现,那岂不是赚大了?
官员贪腐多数都有一个赌徒心理,即付出的代价和获得的收益之间能否给自己找到一个平衡点,既是被查处了也能以最小的代价收场。要“打虎拍蝇”就是要对贪污腐败行为严力惩处,树立人人都不敢碰的“高压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确保监管到位,让贪污腐败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