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否决居民电价下降的理由太牵强

16.04.2015  11:18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在此轮电价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与工业用电价格持平。值得关注的是,居民用电价格在此轮改革中维持不变。有消息透露,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4月14日《深圳特区报》)

  电力改革积弊,其目的就是提高效率,挤干水分,降低电价,惠顾于民众。深圳作为首批电力改革的城市,也把下调电价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令人欣喜。然而,民众的笑颜还未展现,喜悦之情就被另一消息浇灭——先前下调居民用电价格的方案被否决。

  相关部门否决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也绝非没有道理,他们回应称,商业用电的价格偏高,理当下调;但居民用电价格普遍低于售电的成本价,非但不能降价,今后还有可能上调。初一看,这理由很正当,但仔细一琢磨,这些理由又是那么牵强。长期以来,电力公司作为强势的垄断企业,电价虚高广为民众诟病,但电企和其他垄断行业一样,整天喊亏损,电企成本是笔糊涂账,孰是孰非?真难辨别。

  下调电价应当是电力改革的重头戏,商业电价高出成本价一大截,本来就该降,有什么可讨价还价的呢?深圳电力有13亿元的降价空间,这应当是全体用电户的结余,让全体用电户分享,不该全部用来补商业电价过高的窟窿。居民用电低于成本价,是居民享受了政府各种交叉补贴的缘故,这里的短缺部分由政府补贴来承担,电力企业并没有损失多少,与电力企业何干?用不着喊冤吧?

  商业用电价格降低,居民用电价格不变或上升,这看似是缩短了两者的差异,使二者都趋向了成本价,但是,政府在电价上的补贴,其善意也被冲淡。一升一降,电力企业的总收入或许没有变化,他们改革弊端的动力也将烟消云散。电是一种商品,企业可以有适当的利润空间,但商业用电价格高于成本价一大截,本身就不合理,降价属于必然。

  当然,如果居民用电的价格加上政府的各种交叉补贴,依然不能让电企有适当盈利,他们也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上调居民电价,或者采取阶梯电价的方式弥补利润不足。不过,打着改革的幌子平衡商业和居民的用电价格,无论如何,其理由都难以服众。概而言之,在笔者看来,职能部门在公众毫无知情权的情况下,否决了下调居民用电的方案,理由牵强,做法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