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与韩国SM娱乐“闹分手” 因个人发展受限
是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8日正式推出的12人男子组合,其中鹿晗、吴亦凡、张艺兴、黄子韬是来自中国的成员。EXO包括EXO-K和EXO-M两个小组,分别在韩国和中国活动,吴亦凡就是EXO-M的队长。目前,EXO是韩国仅次于BigBang的当红团队。
中国艺人吴亦凡(KRIS)要和韩国SM公司分手?昨日这条消息经网络媒体发布后,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作为韩国超人气团队EXO中的当红成员吴亦凡,拥有大量的粉丝,他真的要向曾经在韩国发展的中国知名艺人前辈韩庚一样,出走老东家?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登录韩国首尔地方中央法院官网,发现了关于吴亦凡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的法院受理通知单。随后,成都商报记者独家从吴亦凡的韩国律师处了解到,导致吴亦凡要从SM公司出走的原因就是其个人发展受到严重限制,也是引发此次出走事件的导火索。对此,韩国SM娱乐公司向成都商报记者回应称:“其实关于这个事情我们也觉得很震惊,还在对事情进行进一步确认,公司会尽最大努力保证EXO之后的活动。”
法院证实已受理相关诉讼
虽然男子偶像团体EXO成军短短两年,但其已拥有超高的人气。而作为主攻华语地区的EXO-M队的队长,吴亦凡凭借俊朗的外貌、霸气的台风和极具亲和力的性格获得了众多粉丝的喜爱。昨日上午,有网络媒体爆料,吴亦凡提出与SM公司分手,并向韩国当地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为了确认此消息的真实性,昨日记者也登录韩国首尔地方中央法院官网,发现了关于吴亦凡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的法院受理通知单。法院也通过官方途径宣布此事属实,“已经受理了有关专属合同的诉讼。”
记者了解到,EXO原计划将于月底开始第一次巡回演唱会,成都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站。昨日记者也向演唱会主办方了解此事,他们表示吴亦凡即便要离开,也是在演唱会结束后。
解约原因:个人发展受限
作为当事人,吴亦凡并没有在自己的官方微博上有所表达。不过成都商报记者独家从吴亦凡韩国律师处了解到,导致吴亦凡和SM公司分手的原因就是其个人发展受到严重限制。“业内对于吴亦凡在唱歌方面发展肯定的同时,也因其优质的外形接到众多的影视邀约,但是经纪公司却一直未曾出面洽谈,甚至直接回绝称他在影视方面不予考虑,而这些剧目中不乏一些当下大热的电影。”记者了解到,阻止吴亦凡接戏的同时,该组合的其他成员已经在公司的安排下,陆续开始了影视方向的发展。
其实,网上曾经流出EXO成员吴亦凡将要演戏的消息,而他本人也多次在不同的场合表达过对表演的热情,因此短短几小时内,粉丝便将该条微博刷上了热门榜,对吴亦凡能够有机会出演影视作品表示支持。但是消息传出之后,SM很快就在韩国网站上发出公告澄清此事“纯属谣传”,还声明公司在吴亦凡的影视方面没有任何计划。“亦凡曾经告诉过我,如果可以演戏的话,对他来说其他就都没关系了。他对于演戏很有兴趣,所以经常花时间看韩国、中国、好莱坞电影。即使是在歌曲MV剧情版短暂的片段里,他也在很努力地展示。”知情人告诉记者。
吴亦凡的律师曾帮助过韩庚
吴亦凡单方面提出分手,其实与2009年,当时在韩国发展的中国艺人韩庚与SM公司的合同纠纷官司有相似之处。据了解,吴亦凡出走事件公开后,在韩国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值得一提的是,吴亦凡聘请的韩国律师,曾成功帮韩庚申请和SM娱乐的《专属合同》无效诉讼。而这里提到的《专属合同》,记者了解到,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双方签署的《专属合同》无效,那么对双方而言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解约是在承认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解除合同的一种表现,法院会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及过错大小来决定赔偿数额的多少。一般情况下,经纪公司在与明星签订合约时,往往会规定苛刻的条件和高额的违约金,所以,吴亦凡在本次事件中向法院提出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规避高额的违约金。
同时,吴亦凡韩国代理律师告诉记者,SM公司从来不顾及吴亦凡的身体状况,就像是对待机器零件一样对待吴亦凡。“吴亦凡还是练习生时,SM公司迫使吴亦凡签署了不合理的协议,并利用该协议制约了吴亦凡在职业选择、经纪活动等方面的基本人权,因此应视为无效协议。”
韩国SM公司
艺人出走风波不断
韩国SM公司与艺人发生分手其实并不鲜见,那些从SM公司出走的艺人,大部分都在之后的发展道路上越走越好,唱片、影视方面皆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看来SM限制艺人发展的做法的确是其留不住艺人的根本原因之一。或许SM对于经常发生的“分手事件”也都习以为常了,其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并未因艺人不断离开而调整。
H.O.T1996年出道,凭借在当时非常前卫的造型和音乐迅速占领了韩国歌坛,不断刷新韩国歌坛的各项纪录,成为了当之无愧的青少年偶像。2001年,H.O.T宣布解散。之后文熙俊、Kangta作为个人歌手,TonyAn、张佑赫及李在元组成了JTL组合,而JTL想做自己的音乐,得不到支持遂转投其他公司。有消息称,离开后的JTL被前公司打压,演艺事业长时间不顺。
2003年夏季,SM因与签约期满的“神话”组合无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协定,而与“神话”正式分手,“神话”转投GOOD ENTERTAINMENT,除了6人集体跳槽以外还成功拿到“神话”名字使用权。
2009年,7月31日,韩国人气组合“东方神起”其中3名成员向法院提出了临时处分申请,要求所属公司———SM娱乐立即停止专属合同的效力;10月27日,三人律师正式提出诉讼,2010年,离开“东方神起”的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组成JYJ组合另谋发展。但是,JYJ音乐事业亦遭打压,据介绍,JYJ即便持续出作品,至今仍无法出现在韩国歌谣节目上。
2010年底,在韩国发展的中国艺人韩庚和韩国SM娱乐公司的合同纠纷官司在闹了一年后最终由韩庚胜诉。除了苛刻条约被曝光,韩庚精神和身体状况、收入状况也成了其成功出走背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