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容兴、周健儿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当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免去周健儿的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周容兴的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