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虎城:李肇星何以反感“父母官”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索契接受俄罗斯记者采访时说:“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责任重于泰山,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兢兢业业,夙夜在公,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各级干部如何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十分重要,把群众摆得高,把自己摆得低,才能够把群众路线深化到日常工作中,才能够取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前外长李肇星对于官民关系特别是“父母官”的说法也有精辟的发言,在他的首部外事回忆录——《说不尽的外交》读者交流会上,他这样说:“我特别反感一些人把县级以上的干部称作父母官。我走了世界183个国家深刻地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就是老百姓,老百姓才是我们所有人的衣食父母。”
父母官是什么?这其中有一个历史的演变。《礼记·大学》说:“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则说:“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在这些先秦文献中,“父母”泛指统治者。“父母”收窄成地方官大抵是汉代的事了。《汉书·循史传》载,西汉元帝时,南阳郡太守召信臣,“其治视民如子”,“好为民兴利”,“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于是“吏民亲爱信臣”,尊他为“召父”;到了东汉武帝刘秀年间,南阳又出了一名杰出的太守杜诗,《后汉书·杜诗传》载,杜诗爱民如子,善用计谋,严惩不法,减徭轻赋,兴修水利,“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而见功多,百姓便之。”老百姓于是拿杜诗与召信臣对比,称“前有召父,后有杜母”。从这时开始,“父母”为地方官的含义开始流传,并逐渐演绎成了州县官的代称之一。再往后,父母官又常常被指为家乡的官员。
以历史上的逻辑观之,父母官无疑是充满着褒义的,是对爱民如子类型的优秀地方官员的褒奖。然而,到了近现代,父母官的逻辑却发生了那么一些变化,从“召父杜母”的神坛上逐渐往下退,变成了州县级官员的代称,甚至于在某些地方还有了“高高在上的父母官”之说。什么叫高高在上的父母官?多半是个别地方官员位置坐歪了,对父母官的逻辑认识不清,把自己的位置摆在了百姓的位置之上,把自己的利益摆在了百姓的利益之前,把为人民服务当成了为人民币服务,即使有时为百姓做了点工作份内的好事,也居功自傲、沾沾自喜,视己功比天高,浑然不知一切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
李肇星先生反感把县级以上干部称作父母官,或许便是对这种错位型“父母官”逻辑的反对。其实,伴随着时代的变迁,父母官的逻辑在当今社会主义时期确实已经发生了变化。“爱民如子”毕竟是居高临下的逻辑,只有把人民摆得更高一点,“待民如父母”才符合现代社会主义政治的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就是要求在新的时期必须进一步厘清干群关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前面,知群众疾苦,听群众意见,重民间表达。对照这些要求,“父母官”的传统逻辑显然需要一场现代性转型。
“老百姓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把封建社会“父母官”的传统逻辑改一改,从此官员做出点成绩也不再需要百姓视之为“召父杜母”,而是合格履职的表现,才为正理。官员本身也应当有危机感、有使命感,须知,“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只有干出成绩、契合民望,只有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够赢得老百姓的信任与支持,才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改动一下“父母官”的说法,看似不大,实则关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