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堂赴萍乡法院督导教育实践活动

09.09.2014  20:31



周金堂







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指导


        江西法院网讯    9月4日,省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周金堂一行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和“两方案一计划”制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萍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春芽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周金堂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萍乡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效。他认为,萍乡中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活动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整风,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上用了心思,在落实整改责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上出了实招,在联系法院实际建章立制上下了功夫。研究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紧扣了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等“四个回应”,突出了整改重点和要求,既有利于完成规定动作,又有利于做好自选动作,具有可操作性。

        周金堂强调,扎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四个防止”,坚持质量标准。第三环节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对于反“四风”、改作风、转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非常重要和关键。为此,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正风肃纪。二要坚持从市法院实际出发,狠抓落实,让“两方案一计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要注重总结经验,搞好联动衔接,坚持在敬终如始中稳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周金堂一行还到该院新投入使用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