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精心制作城管体制改革“盆景”
先精心制作“盆景”,再将“盆景”连成“风景”,是推进改革创新工作的有效方法。呼和浩特市被内蒙古自治区列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就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制订了试点方案。目前,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了职能、机构和人员划转,城市管理工作明显改善。
实行城管领域大部门制改革
呼和浩特市整合机构职责,推进市、区(旗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首先在市级层面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取代原有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后市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达1175人,其中正式工作人员794人、协管人员381人。市城管委共有16个二级单位,包括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一支队、二支队、三支队等原有6个单位以及市绿地广场景观管理处、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等10个新组建的单位。这16家单位在市城管委统一管理下,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市政及公用设施、静态车辆停放、城市河道挖沙取土等20多项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
提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
呼和浩特市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网格化执法,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实际,在原有在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355人、约占城区常驻人口0.8‰的基础上,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标准,按照城区常驻人口1.5‰的比例配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初步核定编制为4500人,比原来增加了近一倍。其中,一线执法人员不得低于85%,区级执法队伍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派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派驻单位根据办事处(乡镇)常驻人口和管辖面积,按照30~50人、50~80人、80~100人的标准配置执法人员。在人员身份问题上,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方案要求,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量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其余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专项编制。对于行政执法类人员推行分类管理,建立职务晋升制度,以便打通基层执法人员职务晋升的通道。
延伸城市管理服务范围
呼和浩特市坚持服务在先、管理在中、执法在后的理念,做好各类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城市管理部件的规划布局,将涉及民生的各类公用设施,包括修车、修鞋摊点等纳入城市规划,尽可能为百姓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针对占道经营现象频繁、反复,市民购物不便的实际,新建便民市场133处,引导商贩就近入市,为市民提供便民惠民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针对市区交通拥堵的实际,在市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校园周边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站点330处,投放自行车10400辆。目前,日累计租还车量达到8万台次,有效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针对市区停车难的问题,在市区施划免费停车位3.3万个,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楼)50座,并采取沿街单位开放自用停车场、设立车辆诱导系统等举措,有效缓解了市区停车矛盾,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12.23 青诚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