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喜:整治高管职务消费须制度发力
出门坐豪车、宴请上档次、休闲进会所、热衷高尔夫……近年来,一些国企高管以职务消费为由,不落腰包行腐败之实。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强调,“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显示了中央整治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的决心。(新华网8月21日)
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被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一些企业领导以职务消费为由,大行腐败之实。笔者认为,高管的职务消费实际上是一种等级特权,一种特权下的公开腐败。企业规模越大,领导职务越高,级别越高,职务消费的定额也越高。
本来,职务消费是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必须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是合理合规的。但当职务消费标准按照职级定额并量化到个人后,公务消费就变成了个人消费。又由于领导高高在上,企业财务人员和普通员工根本不敢也无法监督过问具体消费事由,表达质疑,提出异议,因而失去了财务监督和群众监督。导致一些企业高管放松要求,疏于自律,以职务消费为由,巧立名目,利用特权搞腐败。
诚然,整治企业高管的职务消费,需要企业负责人加强自律,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但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是,必须制度发力,取消职务消费支出,将领导履职时发生的消费统一纳入企业公务消费中。企业所有活动消费支出不能划拨到个人名下,只能由集体使用。必须发挥制度的刚性制约作用,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严格审查监管企业的各项支出,坚决堵住“不落腰包的腐败”。
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应当主要包括: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配备领导专车、出差报销限额、住宿标准等规定。禁止在机场设立贵宾厅,禁止超标配备公车,禁止奢华宴请,禁止进入休闲会所,禁止打高尔夫球等奢华消费行为。全面规范企业财务支出项目和报销限额,切实加强财务报销审查。企业所有活动支出不能由领导个人结账报销,统一由办公室结账后到财务部门报销。对于领导个人的消费支出,凡超过限额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销。派驻企业的纪委书记要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派驻企业财务监督。对于违反中央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继续实行领导职务消费定额量化到个人的,由中央或当地纪委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追责。
总之,腐败没有红灯区,反腐没有禁区,国企同样要反腐,而且要带头反腐。国企反腐要从清理整治高管职务消费开始。整治国企高管职务消费,既要加强教育,廉洁自律,更要制度发力,用制度管住权力,杜绝特权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