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不回家看看分不到遗产还需要多点发力

20.10.2015  11:11

  重阳节来临前夕,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昨天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的有关情况。据了解,法院专门制定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这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10月20日《现代快报》)

  常回家看看入法了,其结果呢,在当今社会虽说支持的声音很多,但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又有几呢?今天苏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将不常回家看看人员的其继承权力从法律上予以剥夺,这看似法律加强了对老人受到赡养权力的保障,但是在真正落实的过程中,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在现实生活中落实应该很难。

  儿女孝敬赡养自己的父母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在当今社会这责任在很多年轻人身上得不到体现,是世风堕落了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呢?追究起来,存在着精神文明道德建设中存在着漏洞,但也不得不说,现在当代人生活节奏相当快,压力也相当大,面对工作,面对需要赡养照顾的老人,在很多情况下很难让年轻人做出抉择。尤其是老人在病重的情况下,真正是卧床不起的情况下,对儿女来讲应该是考验,尤其是有正式工作的,在这一问题上更是相当纠结。

  在今天的家庭,有很多年轻人是独生子女,他们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很重,如果在相关部门没有将常回家的责任落实的同时,尤其是在假期上没开绿灯的意识,年轻人想随时照顾父母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离家比较远与父母不居住在一起的,更难做到常回家看看,随时照顾父母。即使是儿女多一些的,也因为现在年轻人在思想上存在严重的攀比,对其父母的照顾也很难做到尽心尽力,因此常回家看看,好好照顾父母,真正成了当今社会一大难题。今天法律上纲上线了,能起到多大作用呢?面对家庭赡养的纠纷,如果是一个孩子的,即使不尽赡养义务,如果老人不进行法律追责,执法部门如何落实这法律条款呢?难道在事件出现中,执法部门会主动对事件进行法律追责吗?如果是这样,对于财产问题如何处理,是不是执法部门会做出政府收回的决定呢?这又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这让百姓看来不是与民争利吗?即使是儿女多,如果在抚养问题上,儿女们不诉诸法律,对于这关键性的问题也是很难破解的,因此说苏州中院所制订的法律法规还真值得仔细推敲。

  社会老龄化已经步入,关爱老人的社会行为必须有新的管理方式跟进,这不仅仅需要更新法律法规,更需要做的是,在平时在社会上要加大抚老爱老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养老敬老的优秀事迹,同时相关部门要落实长假制度,尤其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经常回家看看,并且将孝敬老人纳入单位职工考核的工作范畴,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家访,这样的方式也许比一纸法律更重要。

  当然了,苏州中院的做法了不能一下子全部否定了,这说明了执法部门在关爱老人的工作中,主动谋事干事了,如何让这款法律获得百姓的认可,还需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在涉及相关的案件执法时,法律执行不打折扣,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也许这相关法律发力,才可能取得更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