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检察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29.08.2014  17:18

今年以来,宜黄县检察院为更好地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执法办案,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升使用效益,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该院坚持对各类资产实施集中管理,各部门需更换或购置装备,必须事先上报需求计划,办公室整合后上报财政部门批准,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或上级院统一招标采购,购置资金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从而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该院不断完善资产台账,为摸清“家底”,组织人员对全院固定资产彻底进行排查清点,逐一登记造册,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造册入账,对领用、处置的资产,分别建立数字化台账,对固定资产实行“一物一卡”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

为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该院还注重加强对资产的日常使用和更新管理,严格按照“按需领取、交旧领新”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回收处理和报废确已无法使用的资产,主动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资产登记,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避免资产闲置和浪费。该院还着力加强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每件固定资产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科室、明确到个人,强化“用、管、责”一体化管理机制,通过不定期组织检查清点,加强对各类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有效延长装备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刘敏 赵敏)

供稿:抚州市宜黄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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