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30余年历程回顾 顶层设计出台开启新篇

14.09.2015  08:05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李金磊)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回顾国企改革历程,在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的时间里,国企改革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阶段。在持续的改革中,国企不断发展壮大,但同时垄断腐败、低效高薪等争议也为外界诟病。随着方案的公布,这些问题有望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寻得突破。

   起步阶段:1978年-1992年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也进入了起步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以“扩权让利”、“两权分离”为重点。

  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率先在首钢等八个企业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随后试点在全国逐步展开,到1980年6月底,全国试点企业已达6000多个。

  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被认为“方向正确、效果显著”,于是在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批准从1981年起,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1984年国企改革迎来较为重要的一年。当年3月,《福建日报》刊登了福建国有骨干企业55位厂长的呼吁书《请给我们松绑》,要求国有企业进一步放权。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下放权力;当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

  《决定》强调,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的义务的法人。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出现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多种搞活企业的多种经营方式。1984年,“承包国有企业第一人”马胜利毛遂自荐承包石家庄造纸厂,使造纸厂迅速扭亏为盈,引发关注,承包经营责任制也逐渐推广开来。到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有78%实行了承包制。

  虽然承包制仍属于放权让利的范畴,但其普遍实行是计划经济下的国营企业向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转化迈出的第一步,使企业初步完成了从面向计划到面向市场的转变。不过,承包制所存在的体制缺陷并未消除政企不分的问题,国企改革之路也才刚刚开始。

   探索阶段:1993年-2002年

  经历了80年代“投石问路、试探前行”,进入90年代,国企改革开始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并在90年代后期经历了“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带来的阵痛。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此前的国企改革进行了概括:“十几年来,采取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改革经营方式等措施,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并要求“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

  《决定》还首次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求“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在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对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出了重大部署,“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国企改革由此进入“抓大放小”的战略阶段。

  1998年东亚金融危机发生,中国经济进入需求不足的经济周期,很多行业、产品都出现了产能过剩、价格下滑的情况,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陷入了谷底。就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企改革由此自1998年进入了三年攻坚阶段。199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国企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抓大放小”,继续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

  战略性改组过程中,国企职工经历下岗分流的阵痛。但是经过努力,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基本实现。到2000年底,1997年亏损的659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已减少70%以上;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392亿元,为1997年的2.9倍。

  进展阶段:2002年-2012年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国企改革的步调趋于“平稳”,侧重点转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随后在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挂牌成立,各级国资委也随之建立,原有体制下国企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状况得以改变,并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起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隔开了其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初步实现了出资人职能的一体化和集中化。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决定》还要求,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

  2013年初,时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透露,全国90%以上的国企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数国企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从2003年到2011年,全国国企(不含金融类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上缴税金年均增长17.6%、25.2%和19.4%。

   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伴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官方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国企改革也由此进入深水区,更加注重在监管、产权、经营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

  此时,国企改革面临的背景是:经过几十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数据显示,有47家中央企业入围2015年世界500强。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当前,国企仍面临不少挑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

  有鉴于此,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提出新的论断,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等诸多重要内容。

  在《决定》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定调后,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也随之加紧酝酿出台。在此期间,2014年以来,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同时,地方版的国企改革也不断推进,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上海等20多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进入2015年,国企改革获得重点推进。今年1月份,《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畸高的央企高管薪酬迎来“限薪令”。

  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为国企改革推开树立了保障。

  7月份,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吉林长春考察调研时,对国企改革作出了“三个有利于”的重要论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如今,在经过长时间酝酿后,各界等待良久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终于出台,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历经30多年,而今,国企改革就此掀开新的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