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凭证式(四期)国债11月10日起开始发售

06.11.2013  21:53

  今视网11月6日南昌讯(记者 史玉琨)11月5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获悉,2013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从11月10日起开始发售,11月19日结束。

  有意购买的市民可以到以下14家承销行的网点柜台购买,江西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都将代销本期国债。

  据悉,本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200亿元;其中:三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为5.00%,五年期80亿元,票面年利率为5.41%。投资者购买的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