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5月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18年5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厅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巡视意见反馈当天,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党组认为,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真查真改、立行立改。6月7日,厅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巡视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厅党组切实把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厅级干部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管,主持召开3次厅党组会、3次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认真调度、认真研究,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其他厅领导按照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7月5日, 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各责任处室(单位)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
(三)细化整改任务,全面推进整改。 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经认真研究,正式印发《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党字〔2018〕63号)及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将5方面12类问题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照问题,具体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问题和措施件件有着落、处处有成效。正确处理个性与共性问题、历史与现实问题、当前和长远问题的关系,既强化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立见成效,又积极稳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短板,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厅整改办强化与各牵头处室、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召开13次调度会、汇审会,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推进的举措,强化跟踪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经得起检验。
二、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第七巡视组共反馈5方面12类问题,我厅细化提出了167条整改措施。在167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56项,占比93.4%;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底可完成的11项,占比6.6%。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 学做联系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仅仅满足于学了,结合工作实际不够紧密,学做“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 修订完善了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学做结合相关要求纳入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制度。 二是 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 三是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国土资源保障保护、节约集约、重点领域改革、维护权益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围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五是 结合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开展了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六是 深入开展重点重要工作督查,督促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2)结合实际研究全省国土资源改革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措施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 建立厅长办公会定期调度改革发展重大工作制度,将研究调度全省国土资源改革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范围。 二是 加强调控和监测分析,形成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半年形势分析报告,为科学调控资源配置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 制定了2018年调研计划,由厅领导领题、有关处室参与,就国土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举措。目前,我厅已结合砖瓦窑采矿权设置和出让、砖瓦厂用地调研,提出了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全省用砖用砂需求,深入推进我省矿业发展模式改革,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具体举措; 结合殡葬改革用地调研,出台了殡葬改革用地问题的操作意见,对基层关心的用地计划、土地规划调整、用地保障等事项予以明确,按照“积极支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应保尽保”的原则,切实保障殡葬改革设施用地;通过开展“亩产论英雄”工作调研,学习考察了浙江等地的经验做法,联合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全省开发区 “低产田”和“高产田”差别化管理政策,督促赣州市、赣江新区尽快开展试点,推动开发区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3)一些工作仍然按老套路办事,用新思想、新方略推动工作力度不够,战略性、前瞻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 深入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活动,大力整治“只按老套路办事”“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的庸懒作风。 二是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改革创新意识。 三是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在深刻把握全会精神实质特别是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六大突破、三大提升”和各项部署的基础上,结合江西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我厅研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即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正确处理保障与利用、保护与开发、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做好“五个全力服务”(全力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和“一个全面加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四是 将用新思想、新方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4)批而未用土地累计数量大、消化措施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 强力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坚持约谈与督查并举,近三个月召开了两次约谈会,开展了3次工作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批而未用率从33%降至26%。 二是 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执行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相挂钩制度。对消化量大或消化周期长的,适当减少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消化周期在3年以内(含3年)的,允许按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报批用地;消化周期处于3-5年(含5年)的,原则上按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1挂钩安排,用完为止;消化周期大于5年的,暂不允许使用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报批用地。
2.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厅党组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认识和落实上的差距。
(5)对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中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认识上有差距,没有把国土资源保护放到事关千秋万代、民生福祉的高度去认识,在国土资源保障和国土资源保护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结合“6.25”全国土地日活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组织完成了省长与各设区市市长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并下达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了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考评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考评工作,按时上报了考核结果。会同省农业厅、省统计局开展了2017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考核情况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对考核为优秀的3个设区市、11个县(市)分别给予200亩、12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认真开展了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自查工作。 三是 严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配合自然资源部完成了我省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工作,经实地抽查,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基本真实可靠。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完成了我省抽样耕地现场核查工作,全省抽样核查耕地2910亩,经现场逐一核实,总体情况良好。 四是 按照《江西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和奖罚情况在全省通报。 五是 开展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测算工作。依据省统计局2017年GDP年报数据,完成2017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情况测算工作。 六是 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减预审申报项目的不合理用地。 七是 制定了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引导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6)耕地保护方面监管力度不大,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 组织对3个重大工程占用120公顷基本农田进行论证和补划,达到了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提升的目标。 二是 完成了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阶段上图入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有关问题专题调研,出台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认定操作办法。 三是 向自然资源部提交了《江西省恳请自然资源部支持解决的事项》,就省重点项目、国定贫困县项目、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政策支持。 四是 督促相关县市推进问题整改。针对耕地认定不实问题,已通过用地报批、年度地籍变更、复耕、生态用地挂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强化措施进行整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正在与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南京督察局进行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支持。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问题,已从永久基本农田准备区补划或实地复耕,整改到位率达95%,其他地块待征得自然资源部同意后集中处理。
(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未复垦到位”问题17个地块、面积55.88亩。
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督促相关市县按规定、按要求、按时限进行整改。经核查,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为举一反三,尽量防止出现类似问题,我厅采取了以下完善措施。 一是 召开了全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现场会,交流增减挂钩经验做法,部署规范推进增减挂钩工作。 二是 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调研,针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是 在全省部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核查,重点对2016年~2018年6月验收的项目、拟跨省域调剂的项目和省域内交易流转的项目进行核查,督促各地加快拆旧区复垦进度,确保复垦质量。
(8)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粗放用地现象,土地利用率不高,批而未供土地过多。
(9)2015-2017年全省批准重大项目用地的利用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 强力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批而未用率从33%降至26%。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发现的“闲置土地”已全部整改处置到位。 二是 开展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工作,今年以来盘活批而未征土地1.46万亩。 三是 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对接,严把省重大项目入口关,从严核定用地规模。要求省重大项目应是年内需开工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对不符合土地规划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以产业园、工业园、基地等名义申报的暂无具体实施项目的,由我厅函商省发改委,建议不纳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清单。 四是 结合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督促指导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今年以来,全省重大项目批而未用土地累计消化利用1万多亩。
(10)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面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 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未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进行督办,将全省52家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或未按方案启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列入了矿业权异常名录,半年内仍未编制治理方案或未按方案启动恢复治理的,将其列入黑名单,不予办理矿权延续、变更、新立手续。 二是 部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回头看”行动。截至8月底,督办的36家企业中已有25家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对仍未开展矿山恢复治理的企业,移交由相关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依法依规查处。
(11)自然保护区内27个应退出的采矿权中仍有16个没有退出。
整改情况:一是 深入开展“绿盾2018”江西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检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核实与保护区重叠矿业权情况。 二是 协调矿业权人调整(缩小)矿区范围,对矿区范围与保护区范围少部分重叠的矿业权,积极引导矿业权人主动扣除与保护区重叠的范围。 三是 协调有关部门合理调整保护区范围,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批准,调整缩小与矿业权重叠的保护区范围。截至8月底,16个没有退出的采矿权中已退出6个。我厅正抓紧代省政府草拟差别化退出方案,解决剩余重叠问题。
3.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2)厅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一些相互批评意见年年一样。
(13)厅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个别党组成员查摆出的问题年年相同。
(14)厅党组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多数以工作意见、建议代替相互批评,没有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 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江西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 二是 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查摆问题中要把职责、工作、思想摆进去,防止查摆问题“空对空”,剖析问题根源要找准症结所在,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坚持事业至上,公道正派,严肃认真,做到敢批评有担当,真批评有辣味,接受批评有襟怀。 三是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召开了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在测绘局党委也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 测绘局党委召开专题扩大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 二是 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活动,在全局开展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谈心谈话活动。同时,邀请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作作风建设专题讲座。 三是 对近三年民主生活会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 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怕、慢、假、庸、散”问题,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1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也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 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传达了巡视整改工作要求,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二是 学院党委完善了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并将开展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
(二)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 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7)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干部调整数量控制不严、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修订出台了厅党组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有关程序和标准。 二是 严格控制调整干部次数和总量,并将调整干部的次数和总量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市、县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重要内容。 三是 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摸清了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的干部配备情况。对超职数配备的1名副处级干部,已免职消化到位。
(18)提拔使用干部把关不严。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占有一定比例。
整改情况:一是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填报工作、从严从实抽查核实等三个方面,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人事部门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作了明确要求。 二是 开展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和差额重点抽查工作,坚决执行“凡提四必”等相关规定、制度,严把干部提拔使用关。 三是 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召开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会,组织模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督促各级党组织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讨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表说明、逐项检查模拟报告表。
(19)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使用仍存在论资排辈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 邀请省委党校负责同志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行了专题授课,并将该文件发至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树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导向,鼓励各级党组织大力选拔使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营造选人用人良好氛围。 二是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调做好全程记实表、干部考察文书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是 重视做好处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近期按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推荐了一批处级优秀年轻干部人选,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四是 拟结合机构改革,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5. 基层党建工作有缺失。
(20)基层组织生活不健全,效果不佳。
(21)“三会一课”不经常,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现象。
(22)党员意识淡薄,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 修订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就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三会一课”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要求。 二是 责成涉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直属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 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调研督查,对未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 组织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支部(总支)开展“学典型、读红书、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红色家书》诵读比赛。 五是 编印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6.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3)存在违规领取评审费、大额白条抵库、虚假发票报账、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等违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 对厅直属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二是 对4个厅直属单位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并督促整改。 三是 各涉问题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等制度。涉问资金已全部入账,违规领取的评审费已上交到省廉政账户,大额白条抵库、劳务费冲抵评审费和虚假发票报账问题已进行清查整改,公款旅游人员已将有关费用全额退回给单位财务。相关人员已向厅党组作出深刻检讨检查,厅主要负责同志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9月5日,对6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下一步,厅党组拟按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驻厅纪检监察组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7.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24)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重调查、轻研究,成果转化不多、质量不高。
(25)一些决策、政策结合实际不够,缺乏全局性、前瞻性,难以操作。
整改情况:一是 制定了2018年国土资源管理调研工作计划,有关厅领导及处室单位已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是 将研究调度全省国土资源改革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范围,总结分析了上半年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结合实际研究了下一步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6)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个别班子成员习惯于办公室布置工作,对落实效果过问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 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汛期地质灾害工作督查,对分工负责或布置的重点工作深入各地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并在厅长办公会报告了督查情况。 二是 开展大调研大督查大落实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市县,重点围绕节约集约用地、用砖用砂保障、殡葬改革用地、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资源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乡村振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国土资源综合整治等情况开展调研督查,推动全省国土资源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见成效。 三是 发挥常态督查作用,成立两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建立督查台帐,形成督查报告,并向主要责任处室、单位发出《督查整改意见书》。督查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国土资源工作年度综合考评计分的重要依据。
(27)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实际不够,部分县(市)突破了“规范调整修改两年不超过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 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对以县(市、区)、跨县的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项目为主体和因特殊情况需开展规划修改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同时明确了备案审查的材料及数据库要求。 二是 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地在今后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项目等用地规划布局方面更符合当地发展实际。
(28)虽然2015年开展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调研,但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依然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 持续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督办落实月”活动,对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省厅督办交办案件查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力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全省2016年度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93%以上。 二是 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省政府还召开了全省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会,对2017年度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情况相对严重的4个县(市、开发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 三是 进一步规范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建立了微信举报平台,启动了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29)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纠纷多年得不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 开展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征地程序履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在收集汇总各设区市(含赣江新区)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项督查报告。 二是 开展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深度攻坚工作,将征地纠纷事项列入重点信访积案化解范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并暂停建设用地审批。 三是 开展土地征收补偿偏低案例排查,对自然资源部、省信访局交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征地补偿问题信访件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问题解决。 四是 加强用地报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的审查,进一步维护了被征地农民权益。截至8月底,全省征地纠纷信访量同比下降15.3%。 五是 统筹推进余江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余江县探索制定了一系列土地征收制度,2个项目1800亩的征收试点已经完成。
(30)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用地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 认真组织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和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二是 进一步规范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建立了微信举报平台,启动了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三是 持续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督办落实月”活动,强力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截至8月底,全省2016年度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93%以上,违法用地信访量同比下降19.4%。
(31)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虽部署但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 部署开展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督查复核工作,重点对2017年报部备案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和土地开发立项项目进行核查,督促各地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工作。国家下达我省年度开发复垦任务12万亩,我省前七个月共立项16.42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4.62万亩。
(32)去产能煤矿关闭工作虽部署但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 进一步明确了剩余储量认定、采矿权价款退还、注销省级发证采矿权等有关程序和内容,全力推进去产能煤矿关闭工作。 二是 对去产能关闭煤矿认定剩余储量和退还剩余储量采矿权价款工作进行督导,要求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需退价款的118家煤矿,共收到46家煤矿的退价款申请。目前,已完成44家煤矿需退价款的剩余储量认定工作,其余2家煤矿正在办理之中。其他应退未退价款煤矿,只要提出申请,我厅将及时核定剩余储量,计算应退价款,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提出申请的,我厅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矿管)部门继续做好服务,主动与有关煤矿对接。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方面
8. 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
(3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 加强教育和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已对涉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为了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出台了《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涉问题单位也分别出台或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 加强督查。以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为契机,对厅直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填报管理、严格问题处理,为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 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召开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会,组织模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督促各级党组织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讨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表说明,逐项检查模拟报告表,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 三是 严格做好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和差额重点抽查工作,对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严格按规定处理。
(35)一些财政资金项目指定下属单位承担,有的下属单位并无能力又采取“外协”方式实施,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出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对采取政府采购的预算、实施计划、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合同管理与验收作了详细规定,明确规定“需要厅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省厅不得直接指定给厅属事业单位承担,而应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或其他方式公开采购”。厅财务处和直属机关纪委将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9. 监督执纪主动性不够,深入一线少,深挖细究少。
整改情况:一是 举办了《监察法》等专题学习培训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 驻省厅纪检监察组出台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谈心谈话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制定了调研计划,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 三是 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开展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排查和贯彻落实“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专项活动情况监督,对13家厅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管辖的二级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目前,已完成对6家直属单位的第一轮巡察,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五)肃清苏荣案余毒不够深入、不够彻底方面
10. 思想上重视不够,肃清工作不深入。
(36)基层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委有关通知精神不到位。
(37)基层党组织运用苏荣案反面典型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 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调研督查,对全厅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是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的重要批示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三是 各党支部按照厅统一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召开了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情况纳入党员对照检查重要内容。
(38)对占用公路两旁良田种树“造绿工程”教训的反思还不够深刻,没有做到举一反三。
(39)存在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
(40)存在临时用地打擦边球的问题。
(41)存在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案件查处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督促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举一反三,对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是 督促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抓紧摸清并上报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并就省重点项目、国定贫困县项目、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大力支持。 三是 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系统,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建设用地审查,防止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是 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对临时用地使用、临时用地选址、临时用地审批、临时用地补偿和复垦、临时用地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认真核实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图斑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核查结果进行变更和整改。 五是 认真开展矿产执法动态巡查和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省级实地核查工作,持续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督办落实月”活动,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整改。对未查处整改到位的案件建立台账,加强后续跟踪督办。截至8月底,2016年度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93%以上,矿产卫片和2017年全省矿产巡查发现违法勘查开发案件查处整改率达100%。 六是 选取非立案处理率较高的县(市、区)开展非立案处理政策执行把握情况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推动案件查处工作。
11. 对照“五个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 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全厅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赴豫章监狱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 二是 在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刘奇书记关于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的批示和讲话精神,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都将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情况纳入了党员对照检查重要内容。 三是 制定了《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是 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 五是 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通过列席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抽查党支部学习记录等形式,督促驻在部门在肃清苏荣案余毒上务必做到坚决全面彻底。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受理信访举报38件,按照要求运用“四种形态”已全部处置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86768166;联系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省国土资源厅,邮编:3300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