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相关部门单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对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有关经营单位全面组织自查的同时,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检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已关闭或取缔的矿山企业、矿点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严防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中国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通知还要求,要突出重点领域,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节日停产检修措施。要积极参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冬季隐患大排查,加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坍塌、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要积极配合开展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城市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灾监测和预报预警,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针对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防灾及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地灾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迅速安排部署,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