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一些寺庙道观乱发“信仰财”遭严厉查处 

18.04.2014  21:28

王成喜作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对于治理‘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借教敛财、以教牟利’等佛教道教领域的乱象,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国家宗教局一司佛教处处长王蕾表示。

4月17日,国家宗教局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贯彻国家宗教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所取得的成果。

强势打击“信仰被承包

据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刘金光介绍,自2012年10月10部门联合发文后,国家宗教局指导各地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纠正了部分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的突出问题,遏制了一批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现象,清理了一些风景区内涉及佛教道教场所的乱象。

在一年多时间里,共排查出各类问题数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占全部问题的一半以上。集中解决了此前媒体报道的山西五台山“佛国中心”、山东泰山景区、云南岩泉寺等问题。

作为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寺庙和宫观可以依法获得一些收入,以自养或维持正常的宗教活动所需,但是绝对不能用于分利、分红,因为宗教活动场所属于非盈利性质,任何成员都不能私分其资产。”刘金光如是表示。

公布去年十大典型案例

国家宗教局公布了2013年贯彻落实10部门文件的10个典型案例。

在这些案例中,“被承包”现象比较突出。其中包括浙江查处乌镇修真观与私人签下长期承包协议,山东泰山景区“寺观被承包”借教敛财,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香严寺多头管理、被承包经营,河南商城县云极观被承包,云南宜良县岩泉寺被承包经营等。

体制机制问题也多次出现。例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西来圣寺,自2002年寺院原住持就被投资商赶走,此次投资商被清除出寺院;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安海龙山寺,长期被村民组织直接管理,体制不顺且管理混乱,此次妥善解决后,实现了由宗教界自主管理;湖南南岳衡山佛教戒律松弛、管理混乱,以及政府监管不力,个别公职人员插手寺院、借教敛财,也经几个月整治而有所改善。

非宗教场所诈骗活动亦成为10部门文件中强调的重点。其中包括陕西省依法查处五台山非法宗教场所“财神庙”、“佛国中心”诈骗游客。

除此之外,北京市清理雍和宫周边环境,实施寺内免费赠香后,燃香总量下降一半以上,香灰减少约2/3。

正建立网上查询系统

据悉,国家宗教局正在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将在此基础上对经批准开放的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分批公告,统一挂牌,建立网上查询系统。

记者在国家宗教局网站上看到,目前在这个查询系统中,已经收录了北京、山东、上海和浙江4省市的部分寺庙和宫观信息,其中包括“宗教”、“派别”、“场所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以浙江为例,目前已收录的宗教场所达5716条。

国家宗教局一司道教处王晓刚表示,此举将有助于区分合法与非法的宗教活动场所,挤压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生存空间。“今后,我们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刘金光表示,2014年国家宗教局将继续推动重点督察一批典型案例,做好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开展联合督察。(记者 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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