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至70项

10.04.2015  10:56

  日前,文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告》,文化部进行认真评审,公示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共计464家。其中江西宜黄禾杠舞、永新小鼓等24个项目保护单位榜上有名。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于2014年11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项目保护单位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的资料,有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以及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认定后的项目保护单位应在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履行项目保护和传承的各项职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介绍,国务院正式公布的新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53项),江西共有2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含扩展项目)进入榜单。至此,江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含扩展项目)达到70项。(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