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至14个

01.04.2016  12:54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3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会议指出,促进创新发展,是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的关键之举。要以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再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