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9.07.2016  16:41

      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17日,江西省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江西省国资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3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推进整改工作

  (一)迅速传达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查摆反思、分析研究、明确措施;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落实整改要求。通过传达学习,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表示:一定要珍惜“体检”成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做虚功,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国资监管体制更加科学高效运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路径。为确保整改工作强力推进,省国资委迅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指出的问题划分为5类21方面共29项,研究制定65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牵头处室,为整改工作有效推进确定了路径,划定了时限,明晰了标准。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实效。省国资委党委围绕整改目标任务,加大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调度、实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和整改情况调度会、汇报会,研究部署和强力推动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目标明确、路径清楚、可以立即整改的,必须在4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整改期限较长的,必须在两个月内取得阶段整改效果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涉及相关企业的问题,分别由挂点领导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现场督促指导企业抓好整改。

  (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管质量。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从制度入手,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制定印发制度性文件6项,草拟待发制度性文件7项。大力开展“国资监管提升年”活动,在严格落实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国资监管事项,研究制订“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的具体办法,依法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监管方式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二、以严格的标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一)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时机,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制定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领域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同步检查。着手制定履行“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已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班子年度考核范畴。在今年省委第五考核组组织的年度考核上,委主要领导代表省国资委党委作了工作总结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委纪委领导代表省国资委纪委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专题报告,班子成员和其他厅级干部作了书面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

  三是研究制定了省国资委党委支持驻委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具体举措,印发了《江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大案要案经费使用规定》,为驻委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全力支持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正在省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和省属企业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作为今年机关、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对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个人报告事项、兼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台帐,按中组部要求,每年开展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二是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召开省属企业及市县属企业座谈会,了解掌握全省国企党建工作情况,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江钨控股集团、江中集团、江西国际公司、盐业集团、江钨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党委书记作了大会述职,另外14户企业党委书记作了书面述职,强化了各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

  (三)对少数内设机构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一家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司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司整体脱钩移交给大成公司的相关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撤销该公司负责人职务。

  二是制定《省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和《省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进一步改进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是对宣传培训处、后勤中心、培训评价中心等机关处室(中心)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了梳理、调整,妥善解决了职能重叠等问题。

  (四)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驻委纪检组已印发《关于对2013年至2015年问题线索进行排查的通知》,对三年来的问题线索及排查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建立台帐,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二是驻委纪检组与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组与监事会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的意见》,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率,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对企业纪委书记兼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企业支持纪委“三转”,并按照有关程序免去相关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的其他职务;已制定《省出资监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着力加强企业纪委班子建设。

  四是对省国资委和各出资监管企业2015年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办结率达99.53%。

  (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了机关部门事务职能,理顺机关财务管理体制,修订完善《江西省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财政经费开支。

  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向企业摊派、报销和转嫁有关费用。加强梳理排查,杜绝在企业报销费用的问题发生。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合理调整省国资委经费预算的项目内容。

  三是研究制定《<江西国资>杂志编印管理方案》,明确原由我委主办,企业和信息中心承办的《江西国资》杂志,改为我委主办,机关业务处室承办,办刊经费从省国资委预算经费中支出,不再由企业承担。

  四是对2014年省国资委机关违规发放的“六一”儿童节福利1.14万元进行了清退。今后严格落实国家和江西省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福利发放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六)对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破格提拔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按规定及时报告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防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的发生。

  二是修改完善《省国资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的规定,对干部考察工作、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三是对照相关会议纪要补充完善记录材料。严格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通知》的要求,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中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工作,做到一人一议,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完整。

  四是对同一处室、职位任职时间过长干部进行了摸底统计,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部分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对在同一处室、职位任职时间过长的干部逐步安排轮岗交流。

  五是完成对机关混岗混编、借用人员的清查登记工作,并对机关处室借用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报批手续,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逐步解决混岗混编等问题。

  (七)对少数领导干部瞒报漏报房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委集中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学习宣传活动,给每一名处级及以上干部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文件资料汇编》,集中组织学习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重申了组织纪律,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了自觉性。

  二是在集中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全委领导干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自查活动,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对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以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回头看”,查找个人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的问题。

  三是依据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3名漏报房产和1名填报房产地址不详细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如实补报。

  (八)对一些省管企业领导层滥发津贴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有关要求,印发《关于省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2016年度基薪预发标准的函》,对2016年基薪发放进行规范。

  二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下发《关于对薪酬制度改革执行情况检查有关问题督促整改的函》,要求相关企业负责人退回超额发放的和不符合规定的各类奖金、津补贴,并督促各企业加强政策学习,完善薪酬考核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成立工作组到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薪酬和津补贴的企业,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查阅并复印了相关凭证、资料。相关企业都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报省委巡视组,并按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完成退回违规和高标准发放福利奖金。

  四是进一步规范省出资监管企业考核和薪酬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属于省国资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经印发或正在研究起草9个制度性文件,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向省国企改革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关于请予明确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事项的函》,进一步明确综治奖、文明奖等奖励发放规定。

  三、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充分运用好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对已揭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已整改结束的问题,注重搞好总结,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用于指导实践。对近期即将结束的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需要长期抓好落实的工作,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在此基础上,从监管职能出发,强化创新思维,优化监管方式,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学习,不断强化党委和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严肃执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支持配合驻委纪检组工作。着力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常态化防腐警示教育,加大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检查监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三)强化省属企业监管,积极引领国企改革发展。以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切实抓好巡视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体制,推动国资监管“三管三转”。大力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加强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省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信息服务平台等监督载体作用,从制度、队伍、平台三方面打造监督体系,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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