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无需申请续期

29.12.2016  08:06

   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办法:到期后不收费可正常交易

  根据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那到期以后怎么办呢?记者昨日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出台过渡性办法,规定在国家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我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两不一正常”处理。

  何为“两不一正常”?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过渡性处理办法旨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更好地服务和方便群众。(记者 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