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针回应“土地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已处分近200人

30.01.2015  15:11
原标题:河北针回应"土地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已处分近200人

  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称,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5件,给予10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6人。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违规房地产项目占90%以上”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42件,给予8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5人。

  通报称,关于解决“土地和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5件,给予10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6人。2014年12月4日,在互联网通报曝光了1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起、矿产违法案件5起,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形成很大震慑。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筛选出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出让、土地供应、土地使用、审批征收等方面的26个问题线索。对部分问题正在开展核查工作。

  下一步,将针对违规设置土地出让前提条件、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获取好处,违规批准改变规划用途、容积率获取好处,违规批准工业用地和划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获取好处,土地整治工程虚假招投标、应招标不招标获取好处,公职人员违规开办公司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财政专项资金获取好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国土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重要权力事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建立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监测监管的通知》、《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网上远程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违规房地产项目占90%以上”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42件,给予8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5人。组织对石家庄、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廊坊等6市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随意改变规划、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石家庄市对违法建设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组织4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70个项目采取了查封现场、强制回填、拆除等措施,依法关闭售楼场所102处;依法对8个设计单位、31个建设单位、44个施工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对13个监理公司实施重点监管,注销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约谈房地产公司128家,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21个项目、违法占地的23个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正在对包括4名正县级干部在内的涉嫌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等3个专件,分别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招拍挂程序、加强容积率硬性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保定市对140余处、4.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对70余家涉嫌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处理了7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3名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

  据介绍,省政府成立由主管住建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利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下发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方式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已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进行了动员部署。2015年将围绕整治城建领域腐败问题,从规划、招投标、房地产、城建、查办案件5个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动态监测制度,2015年上半年实现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监测全覆盖;出台行政案件举报受理办法和违法案件督办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市政项目立项、可研、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提出详细要求;修订《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出台《严格城乡规划管控的决定》、《河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印发《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入围及定标随机抽取评审办法》;启动“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房地产开发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落实规划、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公开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