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根泉局长在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熊 根泉
(2013年10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召开2013年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部署中晚稻收购工作。等会,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和省农发行要作工作部署,姚木根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粮食局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早稻收购成绩,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
7月19日,我省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后,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下,各地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全省早稻收购工作顺利完成。截至9月30日,全省累计收购早稻85亿斤,同比增加30亿斤。其中国有企业收购72亿斤,同比增加36亿斤;最低收购价收购67亿斤,占全国收购量58%,居全国第一。
由于早稻购销价格倒挂,其它收购主体入市收购积极性不高,今年国有粮食企业几乎成为收购市场的唯一主体,各库点卖粮人数急增,短期形成卖粮高峰。各级粮食部门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克服人手少、设施不足、仓容紧张等困难,早开秤、晚关门,加班加点、敞开收购,提供优质服务,早稻收购工作取得收购量创历史新高、入库粮质普遍较好、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等优异成绩,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做到了农民基本满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早稻收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政策不规范。反映最多的是扣水扣杂问题,大部分库点收粮时,仅靠目测、凭经验判定水分杂质,随意性很大,引起农民质疑;有的地方统一规定水杂基本扣量3-5%,有的甚至高达7-9%,严重损害农民利益。二是组织工作不到位。有的库点前期准备不足,缺乏输送、清杂等机械设备,收购器材和人手不足,粮食入库进度缓慢,导致农民卖粮等待时间过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农民通宵排队交粮的现象;三是仓储设施不完善。有的地方收购库点条件较差,仓房陈旧,年久失修,不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的地方明知仓容有限又不主动积极协调解决,预案启动后无法开仓收粮;有的地方收购快要满仓时没有提前告示,又不积极引导群众到就近库点卖粮,引起卖粮农民不满等。四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个别地方存在伪造收购凭证,套取国家收购资金;违反政策规定划转陈粮冒充新粮入库;将自营粮转为最低收购价粮不当得利等违法违纪行为。
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认真反思,及时整改,确保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不再出现这些问题。
二、深入学习《预案》内容,正确把握政策精神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预案》有几个新变化: 一是延长了收购时间。规定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1月31日,较以往延长一个月时间。二是调整了委托收储库点确定单位。将往年由中储粮分公司一家确定改为中储粮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三家共同确定。三是明确可以租赁社会仓容解决仓容不足问题。以往的预案明确中储粮不能租仓收粮,但今年,考虑到仓容的实际情况,《预案》明确提出可以租赁社会仓容解决仓容不足问题。四是调整了验收负责主体。以往最低收购价粮验收主体只有中储粮一家,这次《预案》则要求,对收购入库的最低收购价中晚稻品种、数量和质量等级,中储粮分公司、省粮食局和省农发行三家一起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等。面对这些变化,全省粮食部门的责任加大了、任务加重了。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并执行好《预案》,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三、抓紧抓好政策落实,扎实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
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省发改委、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农发行经过沟通协调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10月22日在我省正式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现正在履行库点报批手续。预案启动后,各级粮食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动配合、落实政策,切实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
第一,积极解决收购仓容。 今年中晚稻收购仓容紧张是个突出问题。据统计,全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稻谷)总仓容171亿斤,截止9月底,粮食库存所占仓容125亿斤,剩余仓容46亿斤。其中,完好仓容20亿斤,根据基层上报,通过简单维修可用仓容约10亿斤,两项加起来可用于中晚稻收购仓容30亿斤。其他16亿斤要大修才可以装粮,时间已经来不及,这部分仓容派不上用场。这样,与我们预计的全省中晚稻托市收购60亿斤相比,中晚稻收购仓容缺口约30亿斤。
为此,各级粮食部门一要抓紧腾仓并容和老粮销售,挖掘内部潜力解决一部分;二要尽快做好国家下达我省6亿斤早稻跨省移库工作,腾出部分空仓;三要加快将省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用于旧仓维修,这部分已计入可用仓容;四要支持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直属库新建钢罩棚,可以解决仓容3亿斤。根据这样计算,还有10多亿斤仓容缺口需要租借社会仓容来解决。租借社会仓容是一件关系中晚稻收购解决农民卖粮难的大事,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好各方关系,既解决好收购仓容问题,也能确保储粮安全。
第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一是合理安排委托库点。全省早稻收购共设立最低收购价委托库点922个,方便了农民卖粮。当前,各地要对软、硬件还不完全符合预案要求的库点进行及时整改,争取多设委托库点,尽可能方便农民就近卖粮。二是严格执行质价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更不得强行扣水扣杂、克扣农民。对于水分、杂质超标未达到收购质量标准的,要帮助农民整晒,引导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得无故停收、限收、拒收;对于粮质有问题影响粮食储存安全确实不能收购的,要耐心细致向农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坚持现金结算,不得挤占挪用收购资金,不得打白条或代扣代缴任何款项。四是不得虚报谎报,以旧充新,确保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走样。
第三,维护好收购秩序。 各级粮食部门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高度,精心组织农民卖粮,开展优质服务,保障中晚稻收购有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要购置必要的输送机、清杂等机械设备,加快粮食入库进度。要借鉴高安等地有益经验,组织各乡镇农民错峰卖粮,减少农民卖粮排队等待时间。收购库点要悬挂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牌,将粮食收购政策、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向卖粮农民公开,将样品台摆放在收购现场的显著位置,便于农民比较对照。要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规范入库手续,保证计量准确,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让农民交售“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认真总结早稻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要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实,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包庇隐瞒。省局已印发粮食收购工作纪律,并将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购行为,对违规扣水扣杂、克扣农民卖粮款、收“人情粮”等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在相关媒体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五,抓好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粮食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中晚稻收购安全工作预案,做到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行业发展和谐稳定。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