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赣国土资网交地〔2014〕LA010)
经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报名截止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LA2014045 | 四海东路东侧、环城东路南侧 | 12909.91平方米(折合19.36亩)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3.5 | ≤34% | ≥2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6100 | 6100 | 2014年8月19日16时 | 2014年8月21日10时 |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人范围:凡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在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www.ncland.gov.cn)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六、特别约定:1、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鹰潭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收办”)签订《鹰潭市仪表厂片区征收地块安置房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持《协议书》与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协议书》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2、竞得人应按市征收办提供的设计方案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3、竞得人应在本宗地范围内配建安置房81套(间)、总建筑面积为8772.965平方米,其中住宅6861.102平方米,办公用房(二楼)871.052平方米,店面(一楼)1040.811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征收办。
七、特别申明: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文件为准。
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申请人必须购买CA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等交易活动。
八、温馨提示:为避免因银行系统延迟或网络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请提前二天办理交纳保证金事宜。
九、交易承办机构: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50148
联系人:张 珺 18907011102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18日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