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交流活动在长沙举办
湖南站讯 11月17日至18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第二次交流会议在长沙举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管理司的负责人及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立法联络员和业界专家,围绕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立法工作和指导协调机制的要求、探讨专利法修改重点问题及大保护格局下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立法问题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人在讲话中对本次活动的背景、目的、内容和要求作了说明。她表示,《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从制度层面提供保证,既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也包括地方立法,而在专利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改革等方面进行创新的地方立法能对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有效的支撑。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肖祥清介绍,2001年,湖南制定了《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专利条例》,该条例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提升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湖南地方特色,出台以后受到各方好评,其立法研究还获得了湖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9个较大的地市制定了地方性专利法规,由此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专利法律体系。交流活动中,与会人员分别听取了江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南大学、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专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综合执法改革、专利地方立法以及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地方实践等方面的主题发言,听取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立法基本要求和立法技术”的专题辅导,会议针对第四次专利法修改进展情况开展了交流研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