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地方媒体搞新闻监督不能只靠想象
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章丘市第五中学暑假期间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辅导并收取费用的问题,济南市教育局将会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彻查此类违规行为,对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山东省教育厅官网7月24日)
按道理说,济南电视台都市新女报曝光了某些学校,监管部门已经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彻查,并表态要严惩,新闻媒体曝光的意义已经达到。从媒体传播学来看,一个话题能持续报道,要么有极大的新闻价值,要么有极大的商业价值。暑期学校搞培训班,本来就是老生常谈,显然不具有多大的新闻价值;济南电视台都市新女报居然连续三天曝光,在没有确凿证据下,口口声声的说“章丘市第五中学暑假期间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辅导”,其目的实在让人看不明白。
都市新女报在济南舆论监督方面的成绩可圈可点,但是纵观济南电视台都市新女报这三天关于此话题的新闻,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仅仅凭推测就认定是“章丘五中补课”,非但不专业,更容易引起公众对学校的误解。自误误人式报道不利于传播正能量,更容易给泉城济南的好形象抹黑。
从此前媒体报道看,近年来,济南和章丘都曾发文“严查违规无证办学和非法办班行为”,对于其中利害,学校和老师应该非常明白。同时告诉我们,只要“有证办学”,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记者如果认定曝光的办学行为是章丘五中,就必须要有确凿证据证明是章丘五中,单凭一个孩子说是章丘五中的学生,无法证实是该校组织的培训班。都市新女报的这个证明方式好比是一些不明身份的扛着摄像机的人去章丘五中采访,也不给看记者证只说是济南电视台的,而后其它媒体就报道说济南电视台有N多扛机器的“临时工”。这样的报道显然是不负责的。
其实,确认培训主体也并不难,既然记者面对面采访了爆料人,不如直接拍摄一下培训的缴款凭证,究竟是谁在搞收费培训一目了然。可惜,济南电视台都市新女报的专业记者,居然把如此简单的事情给忘记了。如果是章丘五中,有图有证据,章丘教委也无法袒护,可以直接依法处理。如果是社会办学,上不上是家长和学生的事,那就没有必要揪住章丘五中不放,还章丘五中一个清白。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多次出现章丘五中大门画面,有点不合适。毕竟,在网络时代,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愿意背黑锅。
看完新闻后,有的观众可能会说,就像记者找到了培训的学生,还有那个阻挠记者的工作人员,只要能证明他是章丘五中的老师就可以证明是章丘五中搞培训。其实不然,法无禁止即许可,即便那个工作人员真是章丘五中的老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也没有限制老师放假后不能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暑假期间靠出卖劳动力赚钱不丢人。而此时老师的身份,已经是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组织生源、维持培训秩序也是分内之事。相反,济南电视台都市新女报在采访受阻后,拨打110报警,涉嫌滥用警力,媒体也应该反思。
当然,对章丘五中,如果确实办学主体不是自己,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对于济南电视台的任意推测式报道进行法律追究。也可以向济南市委宣传部、广电总局等监管部门举报,还自己一个清白。而新闻中涉及的社会办学机构,也可以参照此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