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权“收放”博弈:官员称可改变政府难作为

09.03.2015  20:50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当看到今天出现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的这句话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觉得,温州20多年的梦想终于快实现了。

  坐在人民大会堂的陈笑华知道,千里之外的温州,一批人马已到南京、宁波等地学习立法经验,“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今天,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摆在了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前。

  按照惯例,安排在每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上审议的一般是基本法律,如2007年的物权法、2010年的选举法、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等。立法法的分量由此可见一斑:它是规范立法行为的法,是“管法的法”,因此有“小宪法”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