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一刀切不让吃东西不够人性化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条例 (草案)》),拟规定:地铁电梯、步行梯、通道、车厢内一律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该意见稿公布后立刻引发巨大争议,赞成者认为禁止地铁内饮食很有必要,反对者则认为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不符合实际,且缺乏可执行性。
地铁吃东西惹人厌
2月24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地铁2号线上随机采访了3位乘客,对于“处罚地铁内饮食者”的规定,这些乘客看法各一,但对于地铁内吃东西的行为,他们都表示了不满。
在某国企工作的方小姐告诉记者,她个人很反感在地铁车厢里吃一些味道重的食物。“吃个面包什么的倒也算了,但有的人吃包子,吃煎饼,吃烤串,本来车厢里空气就不好,再加上那味道,真的很让人不舒服。”方小姐说。
乘客王先生颇为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在地铁里吃过东西:“有的时候早上上班赶得急,就在地铁站旁买个鸡蛋灌饼、煎饼之类的,不过我基本不会带上车吃,因为车厢里那么挤,蹭到别人身上多不好意思,还容易引发矛盾。”
年纪较大的苏阿姨则告诉记者,有一次她乘坐地铁,身边站的是对情侣,女孩在吃糖葫芦,结果因为人多拥挤,糖葫芦蹭在她衣服上,糖浆留下的污渍清洗起来相当费力。苏阿姨说:“在地铁里吃东西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我支持禁止。难道吃东西的人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吗?”
“禁食”的规定在网上也获得不少支持,新浪微博用户“白杨1541”就表示:“地铁里很拥挤,吃东西本来就是不妥之举。有人也许会说吃东西是自己的权利,不该禁,但是地铁是公共场合,不能因为自己吃东西而妨害了别人乘坐地铁的权利。在地铁内吃东西可能会产生垃圾,污染乘车环境,增加清理垃圾难度,耽误大家乘车。”
一刀切处罚招反对
虽然叫好的声音很多,但“禁止一切饮食,并对违反者处以罚款”的规定,也引发了不少质疑。
乘客方小姐就质疑说:“不让吃东西我支持,但连水都不许喝,这未免就有些过头了。喝水、喝饮料不会有什么味,洒到别人身上也是小概率事件,一刀切的禁止似乎不太妥。”
记者在北京市法制办官方网站上该《条例(草案)》的征集意见中看到,相当一部分留言是针对地铁禁食条款的。网友“海兴祥”的网友留言道:“希望把饮、食区别对待,禁止在地铁内吃东西大家基本支持,但比如药品、糖果等也不好禁止吧。北京城市这样大,乘坐地铁经常超过两个小时,不让人喝水的规定不够人性化。”
网友“李一男”则留言表示:“早高峰期间,由于时间原因,确实有部分人群有在车厢内吃早餐的客观需要,而且在其他时段,老人、小孩、病人等由于特殊原因,确实也有喝口水、吃点东西的需求,一刀切地严格禁止任何饮食,不够人性化,建议可以在地铁一列车的部分车厢允许饮食、部分车厢禁止饮食,照顾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在北京某机关担任公务员的张小姐告诉记者,罚款必须由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实施,地铁公司是企业,不能成为执法主体,地铁公司的员工无权对乘客进行罚款。事实上,《条例(草案)》规定的也是由地铁公司员工劝阻地铁内饮食行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罚款。“但是相关部门能在每个地铁站都安排一个或者几个有执法权的人员吗?或者每趟列车的每节车厢都安排执法人员?否则又如何进行处罚?”张小姐认为,该规定很可能跟对过马路闯红灯的行人罚款的法规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不了了之。
细化规则差别对待
公益律师董正伟对“地铁禁食令”表示支持,但对一刀切的处罚方式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董正伟认为,法规规定是否合适,要看其立法动机和目的,立法的动机必须是有利于公共利益,维护多数人利益。“既然要保护大多数人利益,就可能会让一部分人感到不满。地铁里比较拥挤,吃东西容易影响别人,吃完东西乱扔也不合适,所以禁食规定有其合理性。但是一刀切地禁止所有饮食,显得不够人性化,因为乘坐地铁的人千差万别,有人需要吃药,小孩需要喂奶……这一概禁止的话,过于绝对化。”董正伟认为,还需要细化规则,增加一些个性化的规定,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人。
至于该规定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董正伟也认为,地铁禁食并处罚,在实际中确实面临操作难的问题。“立法的目的不光是为了处罚,更重要的是代表一种态度。既然认为地铁里吃东西不对,就不能因为难操作而不管,而是要通过立法表明反对在地铁内饮食的态度,引导大家自觉摈弃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董正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