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逃票按最高票价补并加收5倍票款

09.12.2015  17:51

(南昌台 漆佳莹)记者昨天(8)从南昌市人大获悉,《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将自2016年1月1号起施行。
条例》规定,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加收5倍票款。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无法及时恢复运行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15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乘客要求出具延误证明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当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