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从领导比例下降看学术管理
从3月1日起,全国本科院校将陆续组建或完善不低于15人单数的学术委员会,其中行政领导委员比例不得超过1/4,专任教授委员比例不得少于1/2……教育部19日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师评聘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统筹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权。(2月20日《光明日报》)
与去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规程中再次降低学术委员会中行政领导委员比例,由1/3变为1/4;专任教授委员比例则从“不少于1/3”提升至“不少于1/2”。这一降一升的背后,是教授们话语权的增强。对于一直诟病高校过度行政化的人们来说,它无疑是个积极的信号。不过,外界有关“有高校行政指派学术委员会委员,无法代表学术群体利益”的质疑也并非空穴来风,鉴于有关部门在委员的产生上如何确保“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语焉不详,缺乏明确的顶层设计,考虑到不少高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利益集团和惯性行政思维,学术委员会实际运作后会否走样,目前仍有待观察。
相对来说,作为国内高校的执牛耳者,清华和北大的一些做法及规划,对于其他高校下一步探索、完善学术委员会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事实上,无论是“学术事宜均民主表决”,还是“引入学生委员”,归根到底在于推动学术管理的民主化,以矫正“衙门式”管理带来的种种弊端。因为只有按学术规律办事,减少对学术成果的“政绩化考核”,才能保障大学的民主风气及学术的真正自由,避免一元化标准带来的对于师生创造力的扼杀,从而为国内高校追赶世界一流奠定必要的制度保障。同时,学术管理的民主也有助于推动高校管理的民主,从而最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教授治校与师生共治。
进一步而言,高校作为社会的思想库、试验场,其在民主方面的探索、试错有助于推动社会的整体民主化。一方面,高校的民主实践能够为社会的民主提供理论指导、积累实践经验;另一方面,随着一批批接受过校园民主锻炼、具备合格民主素养的学生、教授走出校门,将为推动社会民主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相比某些群众对于民主即“一人一票”的简单理解,这些人无论是在理论素养还是操作规范方面,都更加成熟、更为理性,从而可以有效缩减民主从理论到实践的“对接误差”,确保社会运行管理的稳定、有序。
当然,教授治学的最终效果如何,不仅需要高校自身的探索、努力,也取决于外部行政力量的态度。尽管“高校宪章”对此已有伏笔,但要想真正实现“政校分开”显然还有许多路要走。如何协调好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权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厘清双方的权责边界,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高校内部的管理改革和民主实践究竟能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