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九江等七城市入选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城

03.12.2013  11:19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南昌、九江、宜春、上饶、抚州、萍乡、赣州七个城市入选,成为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据初步规划,我省将通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至2015年,组织建立省内大中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以南昌市为龙头,联动九江、宜春、上饶、抚州、萍乡、赣州六个城市,在公共及私人领域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53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分布建设4座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30个电池配送站、680个纯电动汽车充电柱和20家维修服务网点,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此外,依据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未来10-15年,这七个设区市将规划建设成为功能互补的高新产业聚集区、布局合理的新型城市连绵片、设施完备的现代商贸物流区、生态良好的旅游区、环境优美的综合生态区、社会和谐和人性化宜居区。

      据悉,早在2009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共同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十城千辆”工程,南昌市列入国家首批13个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