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治理念贯穿城市建设管理 武宁发展不以“城市病”为代价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赵婉露、实习生汪晓娜报道:城区面积由7.2平方公里扩大到15平方公里;人口由6万增加到10万……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武宁县坚持以建设“全国最美县城”为目标,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通过严格执行规划、打造精品工程、实施精细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种“城市病”的出现,还被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等国内外机构评为“最值得向世界推介的50个中国最美小城”之一……
依法决策是前提。武宁县坚持“领导意图、专家意见、群众意愿”相统一,凡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县四套班子会集体决策;成立了城乡规划委员会,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开工。
依法建设是关键。武宁县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依法有序出让城市土地。全面建立和实施相关部门、乡镇、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共同监管、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做到手续完整,补偿到位。与此同时,武宁还注重强化依法监管。从征地拆迁到项目竣工,进行全程监管,重点看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操作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达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疏漏任何一个环节。
依法管理是保障。制定《武宁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城管、公安、交管、运管、房管、环保、建设、街道等相关部门职责,理顺了管理职能,加强了城市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街道卫生督查考勤制度》、《武宁县城区实行袋装垃圾清运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卫生保洁有章可循。
近年来,武宁县先后获得全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平安县、全国平安畅通县,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江西省“最具幸福感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整个县城呈现出生态宜居、安定有序、欣欣向荣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