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10月重点区域和74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中国气象网讯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发布了2013年10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结果显示,10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2%~100%,平均为52.2%。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7.8%,其中轻度污染占29.8%,中度污染占9.7%,重度污染占6.3%,严重污染占2.0%。福州、温州的达标天数比例达100%,上海、西宁和南通等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常州、承德和大连等2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0%~80%,有近一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其中,哈尔滨市19日至23日连续5天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
超标天数中以PM2.5和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较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61.7%和25.1%。与9月份相比,受秋冬季节转换影响,主要污染物浓度中除臭氧外有所上升,PM2.5、PM10浓度分别上升46.2%、39.6%。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0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石家庄、邢台、保定、邯郸、唐山、济南、哈尔滨、衡水、西安和武汉;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舟山、福州、上海、台州、南通、海口、厦门、拉萨、张家口和盐城。
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2%~83.9%,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2%,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2.8%,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6.4%,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8.4%。这13个城市中,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3.9%,承德、秦皇岛和北京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其他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不足50%。京津冀地区超标天数中以PM2.5和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68.8%和30.4%。与9月份相比,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了3.7个百分点。
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5.5%~100%,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3.5%,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6.5%,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0.9%,低于74个城市5.4个百分点,无严重污染天数。这25个城市中温州达标天数比例为100%,上海、南通和舟山等8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常州、丽水和盐城等14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徐州和金华的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长三角地区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75.1%,其次是O3,占超标天数的20.0%。与9月份相比,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了4.9个百分点。
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2%~41.9%,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22.2%,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77.8%,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0.4%,无严重污染天数。这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不足50%。珠三角地区超标天数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3.9%;其次是PM2.5,占16.1%。与9月份相比,受降雨量减少以及太阳辐射强度增加等因素影响,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珠三角地区PM2.5、PM10浓度分别上升89.5%、73.8%,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平均超标率上升39.4个百分点,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了43.8个百分点。
据悉,11月14日,中国气象局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署气象部门2013年至2015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的具体措施,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水平。根据该方案,2014年,实现国家、省级气象与环保部门对气溶胶、反应性气体等观测资料共享;2015年,在大气污染防治113个重点城市建成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系统,在华北、华东、华南三个区域地级市以上城市建成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系统;2015年,推广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试点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