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欢:“城市英雄”优先推荐就业有失公允

20.03.2015  11:24

  不论是武汉人还是外地人,也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你在武汉做出见义勇为的义举,就能同等享受政府“兜底”的最全保障,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得到优先照顾。(3月19日荆楚网)

  武汉市修订《武汉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极其家庭的利益,让其在住房、就业、医疗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这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也是对塑造良好社会风气的倡导,能够促进人们积极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前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多是精神层面的,武汉市在这方面开拓创新,以物质保障来激励人们争当“城市英雄”,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但是在看到其有利影响的同时,笔者认为这样的优厚待遇,对于其他人来说有失公允。

  同样的两个人,一个有真才实学出类拔萃,另一个拥有“城市英雄”的光环,难道在就业过程中凭自己实力找工作的人就要输给见义勇为者?同样有住房需求的两户家庭,一个是难以温饱的普通家庭,另一个是生活富足的见义勇为家庭,在购房过程中生活困难的就得让步于见义勇为者?

  此外,面对这样的优惠政策,肯定多数人都望眼欲穿,不排除为了享受照顾而盲目见义勇为的行为。一个爱子心切的父亲,会不会为了给子女争得教育和就业等机会,而去做“傻事”?一个城市街头的流浪汉,会不会为了给家中老母谋个栖息之所“不顾个人安危”?这些都是未来需要面对的问题,纵然是假设也有发生的可能,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

  再有,看到这样优厚的待遇,有些心术不正的人便开始动歪脑筋,为了搭政策的顺风车不惜弄虚作假。对此,“城市英雄”如何界定,优惠政策的划分标准等一系列配套准则亟需出台。另外对于见义勇为造假者,一定要严惩不贷,相关处罚措施也要应运而生。

  一部法规的修订以及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不是简单事情,相关部门必须经过充分调查,考虑周全,“城市英雄”享受优惠政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