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城管车辆遮号牌岂不是猪八戒照镜子?

19.06.2014  12:02

  17日上午,有网友在南充市当地论坛发表名为“试问嘉陵城管,为什么要遮挡后牌照”的帖子,引起网友普遍关注。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嘉陵城管回复称不是该单位车辆,市城管督查科已介入调查。(6月18日四川在线)

  车辆遮挡号牌本就是一件违反道法的普通案件,可是其为何成为一个新闻事件,被广大网友热议,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该违法车辆的特殊性,它是一辆城管执法车。既然如此,笔者认为,在对其处理时应丁是丁,卯是卯,不仅要受到城管内部处理,还应受到道法等法规的处罚。

  城管执法车遮挡号牌首先应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明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既然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这些法规中并没有特殊例外,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该遮挡号牌的城管车辆驾驶人应受到相应处罚。

  城管执法车遮挡号牌还应接受城管部门内部的处罚。城管执法车也属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在机关都有相关的规定,特别是在当前反“四风”转作风的关键时期,公务车辆的管理更是要求严格。既然如此,该执法车辆被遮挡号牌,仅一句个人行为就能撇清责任?其管理不值得拷问?

  从该事件不难看出,其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时的羞答和尴尬,面对执法车辆编号的询问,其工作人员的回答是“顺庆区为1开头,高坪区为2开头,嘉陵区为3开头,4开头的执法车还需核实”。这个编号还须核实吗?为何不能直接说出其代表的部门?事后确认该编号属于开发区分局,对公众来说,这是何等的尴尬?不仅执法车辆遮挡号牌,对车辆编号的回答也遮遮掩掩。本是堂堂正正的执法,为何要遮挡号牌,如此神秘的执法到底想告诉公众什么?该事件难道不值得城管部门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