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信息网7月16日报道:江西确定6项新型城镇化改革措施 让农民工在城里安家就业

16.07.2014  19:17

  源文链接:  http://jx.ce.cn/kx/201407/15/t20140715_1650388.shtml  

  

  

  

  《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陶望平 摄)

  

  7月15日上午,《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今视网记者获悉,《规划》全文共计3.7万字左右,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改革措施和实施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确定了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6项改革措施。概括来说,就是着重解决好“人怎么来、钱怎么弄、地怎么转、房怎么建”的问题,让农民工在城里能安家就业。

  

  实现人的城镇化 解决农民工落户、生计、公共服务等问题

  

  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是推进人的城镇化。而推进人的城镇化,关键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他们真正的成为城市人口。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与新市民息息相关的落户、生计、公共服务、城镇化资金来源四个问题。

  

  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宋迪维表示,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就是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制定具体的落户标准,相应调整就业、居住和社保等落户条件,切实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门槛。同时,省直各部门和地市也在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做好进城农民计生、宅基地、土地承包权等政策的过渡衔接,解决农民工进城的后顾之忧。

  

  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来,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就业,这是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基础条件。“我们在规划中强调,要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就业提升计划,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宋迪维说道。

  

  要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还要让他们享受市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在教育和医疗方面,《规划》要求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居住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住房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允许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在社会保障方面,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做好衔接,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城市生活。

  要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还需要解决城镇化资金来源问题,形成一个责任明确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企业、个人的权责关系。因此,《规划》提出,政府主要承担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依法承担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同时确保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转移人口要承担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费用,提高自身就业能力。

  

  贴近江西实际 合理确定城镇化率目标

  

  “我们在编制省里的新型城镇化规划过程中,既充分遵循国家要求,又注重贴近江西实际,同时还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应该说是一个立意高、操作实、接地气的规划,”宋迪维向今视网记者表示。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江西城镇化相对滞后,2013年,江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落后国家4.8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落后9个百分点。“2020年江西的城镇化目标怎么设定,我们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必须看清发展差距,另一方面要激发潜能,”宋迪维表示,省发改委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为,未来一段时期,江西省仍然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产业发展将带来更多就业机会,按照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望接近或达到60%(与国家目标基本同步,国家为60%左右)。

  

  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国家差距较大,2012年,江西为26.96%,全国为36%,要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的目标比较困难(国家目标为45%)。“我们研究后认为,通过放宽落户限制,抓好已经居住在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望达到40%左右,比全国低5个百分点,差距进一步缩小。

  

  近期具体改革任务敲定

  

  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在城市建设,硬件环境上有新变化,更要在体制机制上有突破。规划中明确了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六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今视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江西将启动的具体改革任务也已敲定。

  

  在改革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南昌市已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了1+N的政策措施,即1个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N个部门的具体配套政策措施。江西省发改委规划处处长董福长表示,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结合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董福长表示将确保农民转户后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农房的使用权和受益权,以及承包期内林权等原有权益。“对转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争取2016年全面落实。

  

  在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方面,“今年将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年底前编制完成试点方案,2015年上半年出台实施,”董福长说道。

  

  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今年重点抓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试点和江西省13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两项试点。

  

  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方面,重点是推进“三房合一,租售并举”,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争取2015年基本解决已经有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