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到2020增630万城镇户口 届时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0%
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将逐步放开
推进人口城镇化,关键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宋迪维称,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四个问题:户籍、生计、公共服务、城镇化资金。
为解决在规划期内的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问题,我省将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同时,做好进城农民计生、宅基地、土地承包权等政策的过渡衔接,解决农民工进城的后顾之忧。
为解决生计问题,我们在规划中强调,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
解决公共服务问题,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市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教育和医疗方面,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居住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享有平等的权力。在住房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允许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在社会保障方面,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同时,解决城镇化资金来源问题。规划提出,政府主要承担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成本;企业要依法承担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转移人口要承担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费用,提高自身就业能力。
这些年我省城镇化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1990-2012年,我省连续统计的15个主要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59.5平方公里扩展到928.8平方公里,增长了3.58倍;同期户籍人口仅增长了2.06倍。按照全国平均水平1平方公里承载1万人的测算,我省只承载了不足8000人,城市空间有些过于浪费了,也使城市发展不可持续。
针对这个问题,《规划》提出,我省新型城镇化将全面推行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模式,实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万人/平方公里的控制标准。
我省还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加快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空间开发管控制度,实施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
如何破解城镇化发展难题?
针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我省提出附加在户籍上的公共权益、社会分配将与户籍制度脱钩,转而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针对土地管理制度,我省将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对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权益保持不变,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逐步有偿退出机制。
针对建立服务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撤县设市、撤县改区,推动具备条件的乡撤乡设镇。探索对经济总量大、人口集聚多的小城镇,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针对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我省提出将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在城市建设,硬件环境上有新变化,更要在体制机制上有突破。
在改革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南昌市已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了1+N的政策措施,即:1个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N个部门的具体配套政策措施。下一步将提出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对转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争取2016年全面落实。
在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方面。今年将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年底前编制完成试点方案,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
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方面。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争取2015年基本解决已经有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
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今年重点抓好两项试点,一是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试点,争取年内完成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报国家环保部审定。二是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争取今年内向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上报我省13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的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