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严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连孤寡老人报销的医疗费都要克扣,真是什么都要,什么都敢伸手!”6月23日,谈起金溪县琅琚镇安吉村原党支部书记彭荣辉,参与办案的县纪委工作人员依然气愤难平。
经查,彭荣辉不仅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危房改造、医疗报销、低保、民政救助等民生资金敢于伸手,对村集体占地款、维修款等同样不放过。最终,彭荣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抚州市纪委查处的一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2016年3月以来,抚州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旨在遏制基层“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当前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窗口行业、换届中的违纪问题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等六类突出问题。
这六类问题的确定来源于市纪委调研组在基层调研的发现。2016年初,市纪委派出多个调研组,深入开展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调研,通过与基层干部座谈,实地了解群众诉求,掌握了基层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领域及风险岗位等第一手资料,为“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提供了依据。
“紧紧盯住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在分析研判形势的基础上,抚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伟柱明确了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的获取渠道,抚州市纪委一方面坚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构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受理平台,另一方面开通“作风建设一键通”移动客户端举报平台,并畅通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线索共享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同时,该市还重点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以及在监督检查、纪律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反映内容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采取直办、领办、县(区)交叉办理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办、督办;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截止到5月底,该市共收到相关问题线索239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99起。
此外,该市纪委还通过每月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纪律讲堂”开展纪律宣讲、拍摄基层腐败专题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在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抚州市纪坚持“一案双查”制度,用好问责“撒手锏”,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纪委,不仅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该市共有15名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抚州市纪委宣传部 陈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