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操作细则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农字 [2014]26号)精神,决定自2014年起,依托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在全省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工作。这是我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举措,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现结合江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规定,并经讨论,就如何开展好2014年全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一系列工作,特制定以下操作细则。
一、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2014年具体招生人数,由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要和基层农技队伍编制空缺等情况确定,填写《江西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表》,经县(市、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同意后,于每年3月19日前报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
设区市农业局对辖区内各县(市、区)上报的需求计划表审核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汇总表》,经设区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每年3月21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省农业厅根据当年全省定向培养计划总数和各设区市上报的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汇总表,商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同意后,于每年3月24日向培养学校和相关县(市、区)农业部门下达2014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二、招生、考试与录取
(一)招生
1、报名条件:(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2)应取得参加当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如未报考者,还可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补报。(3)具有本县户籍。(4)应、历届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4)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
3月24日-27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向社会公布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组织考生报名并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经县(市、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同意后,报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
3月28日-31日,各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汇总《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3、招生专业:2014年招生专业为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机械应用技术、观光农业。
(二)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2、考试时间:2014年4月7日(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统一时间),考生应在4月6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到报考学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3、考试组织:由省农业厅委托培养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考试规定要求,组织2014年报考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入学考试工作。
(三)录取
1、录取规则:(1)按照省农业厅下达培养学校在各县(市、区)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2)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录取。(3)录取考生专业确定原则,依据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如遇填报专业相同,则以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其录取专业,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由培养学校在县(市、区)定向培养专业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其它专业。
2、录取时间:2014年4月17-18日。考生录取后,培养学校随即向考生寄发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录取后,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于4月10日-15日组织录取考生签订《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经甲方、乙方和鉴证单位盖章后,报设区市农业局,设区市农业局汇总后报送培养学校。培养学校盖章后寄回给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由各县 (市、区)农业部门分送给相关单位并妥善保存。
四、定向生的培养
培养学校将按照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要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搞好教学管理,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强与定向培养单位沟通,最后一学期定向培养生回到生源地,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分派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习,实习结束并作出实习鉴定。
五、定向生的就业
定向培养生完成三年学习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凭入学时签订的《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由生源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派遣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
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014年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安排 |
3月19日 |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填报《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表》,经编办、人社、教育部门同意后,报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 |
3月21日 | 设区市农业局填报《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汇总表》, 经编办、人社、教育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
3月24日 | 省农业厅与编办、人社、教育部门协商后,下达招生计划并在江西农业信息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jxagri.gov.cn/Index.shtml) |
3月24日-27日 |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考生报考,填报《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报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 |
3月27日-31日 | 设区市农业局汇总《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
4月3日 | 资格审查并确定考生名单 |
4月4日 | 公示考生名单及考试事项(公示网址:http://www.jxagri.gov.cn/Index.shtml) |
4月6日 |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的培养院校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
4月7日 | 考生到报考的培养院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
4月9日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10日-15日 | 签订《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并由设区市农业局汇总报送培养院校。 |
4月17日-18日 | 培养院校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4月19日 | 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
4月21日 | 寄发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