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4亿“保障金”

26.11.2015  15:3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人均40元,各级财政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补助。为此,以江西省城乡居民人口数计算,省财政日前安排补助资金4亿元,其中已提前下达2.6亿元,此次下达1.4亿元,进一步保障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

  近年来,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我省持续实施妇幼健康、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等方面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解决百姓重大疾病保障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实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据了解,2015年“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继续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两癌”免费检查、免费婚检试点等项目也继续加以推进。为保证上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要求,我省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配套资金从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中开支,如“光明·微笑工程”救治经费1415.21万元、儿童“两病”救治经费2951.6万元等。

  此次下达的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将用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范围内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