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内暖气管线漏水灌满全楼 冻坏居民爬楼取暖
“我是一根暖气管,在老房子里我住在走廊,过着有爹有娘的日子。可在新房子里,嫌我丑的人们把我包在了墙里,于是我找不到管我的爸妈了……”
随着商品房越建越高档,新楼盘的隐蔽工程也越来越多,而那些被包墙里的暖气管子也成了没人愿管的负担。于是,“墙里墙外”的矛盾频出。
求助:22户居民冻得爬楼梯
“今天已经是停供第七天了……”11月7日,家住沈河区某小区5号楼一单元的李女士在日历上又打了一个叉,标注下她在寒冷中度过的日子。
整件事情还要从10月29日说起。“那天正好是供暖前的试水,大约下午的时候楼里就发水了。”暖气水是从11楼流下来的,灌满了走廊和电梯井,一直流到了一楼单元门外。物业和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全来了,抗洪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4时。
“自打那天暖气就停了,电梯也给冲坏了,我们22户居民只好爬楼梯,正好也取暖了,这事儿还挺配套。”李女士开玩笑说,后来尽管物业公司将电梯修好了,但她和家人还是坚持爬楼梯,因为屋里实在太冷了。
“我和孩子正准备去买小太阳呢,因为这暖气就是迟迟不给修啊。”李女士说,据她了解,暖气停供,迟迟没得到维修的原因可能是供热公司与楼上用户存在争议。
矛盾:墙内管线究竟该谁负责
到底是何矛盾殃及了22户居民?记者找到了楼上住户马先生。对于这件事他也一肚子苦水:“那天在我家舀出去300多桶水,我花七万多元铺的檀木地板全都泡了。”马先生指着家门口被泡变形的地板说,矛盾的焦点就是赔偿问题。
“漏水的暖气管线在走廊与室内间的墙里,而且是在闭户阀的前端,我认为是该由供热公司负责的公共部分。”马先生说,但来处理问题的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说,只要是墙里的都归用户负责,于是双方就产生了分歧。
马先生说,他不反对供热公司来维修:“他们不是说这墙都是我家的吗,那我就有权来决定,他们别破坏我家的内墙,请砸开走廊的外墙维修。”
热企:具体赔偿走法律途径
随后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联系到了小区所在的供热公司。客服部一位姓纪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9日当天,5号楼一单元发生了管线漏水问题,供热公司事后准备对管线进行维修,但是就漏水点所在的位置,用户与供热公司存在着争议。
“我们认为只要是墙体以内的部分都应该是用户自己负责。”供暖公司的想法恰恰与马先生相反,他们认为供暖公司只负责入户前墙体以外的部分。这位工作人员还指出,《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有这方面的规定。
记者查询到了这个规定:居民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因供热事故造成损失的除外;未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用热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
7日下午,该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尽快维修管线,“具体的争议和赔偿,我们希望能走法律途径。”
20厘米厚的墙咋成了“真空”?
一个认为只负责进户后的墙内部分,一个认为只负责进户前的墙外部分,可这20厘米厚的墙里部分到底谁负责呢?
“我认为原来的规定在这方面存在着真空点。”张先生在供热行业从业多年,他指出,按照目前执行的规定,对于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但是这室内设施到底包括啥?以哪个节点来划分室内室外?都没有明确的解释。”
“水,一般以水表前后来划分界限,电,是按楼外楼内划分界限,暖气也应该明确界限。”张先生说,一般来说应该是以闭户阀为界限,但这只是个别企业的标准,并没有落实到具体的规定上。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相关的负责人表示:“具体的归属划分,应该以实地勘察为准,具体事情具体认定。”这位负责人还指出,即便是隐蔽工程,墙体内部的公共部分还应该是由供热企业来负责。(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柳云松 摄影记者 王江)